甘肃省电力公司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狠抓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国家关于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的价格措施,分别自2007年1月1日和2008年2月起,重新依照文件名单、类别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积极向高耗能用电客户宣传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和措施。二是对属公司(含趸售)供电的高耗能行业,明确实行差别电费加价的时间、加价的标准。三是自2007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了高耗能用电客户的联动优惠政策,执行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四是认真核实客户名单,对八个高耗能行业中未列入文件名单的用电客户,一律暂按淘汰类执行差别电价。五是协调督促代管农电企业严格按文件要求将政策落实到位。
目前,甘肃电网所服务的电解铝、铁合金等八个行业高耗能客户中属淘汰类的客户已全部执行了差别电价,充分发挥了电力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保证了上级政策和精神的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