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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税减负1.08亿元 助推企业节能减排

嘉兴日报 2008-04-09 10:07:34 [字号: ]

  “去年我们公司减轻的税达到了1500多万元。”昨天,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郑富江告诉记者,目前的国税优惠政策不仅减轻了企业和市民的负担,还推动了全市的节能减排事业。据市国税局最新统计,去年全市共为29家企业减免包括节能减排在内的各种资源综合利用税约1.08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如果使用传统方法生产相同的电能,全市每年要消耗4.38万吨5000大卡原煤,产生约700吨的二氧化硫气体。”作为全市首家焚烧生活垃圾发电的节能环保公益性企业,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每年焚烧22万吨来自市本级的生活垃圾,所产生的5000多万千瓦时电量源源不断通过华东电网输往全省各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每年企业减轻约100万元的税,这笔资金如果投入生产,相当于每年可以多焚烧垃圾近3万吨,多发电约682万千瓦时。

  “按公司现有的垃圾焚烧量,相当于每年减少用于填埋生活垃圾的农田197亩。”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

  “税收优惠直接减轻了企业的成本。”由于每年要处理来自全市的9048万吨污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仅去年的处理成本就高达1.29亿元。郑富江认为,减税减轻了公司和污水排放企业的成本,如果全部投入生产,则相当于可再多处理近900万吨污水。据了解,目前我市以污水处理、垃圾发电为代表,致力于“废物利用”和开发新能源、发展节能经济的企业共有29家。市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通过对上述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去年全市共减免各种资源综合利用税约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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