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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河北、江苏、江西、重庆生物燃料乙醇规划通过评估

中国证券报 高建锋 2008-04-09 10:48:16 [字号: ]

  国家发改委消息,截至目前,湖北、河北、江苏、江西、重庆5省生物燃料乙醇专项规划已完成评估,提交了专题报告。

  根据非粮燃料乙醇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自去年以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咨询公司对重点省份生物燃料乙醇专项规划开展了评估工作。

  评估结论是利用薯类作为燃料乙醇生产原料,符合国家“非粮替代”、“不与人争粮”的要求。目前,薯类燃料乙醇的生产略具经济性,在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优先推进上述5省(市)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有利于为我国薯类燃料乙醇生产探索一条可行之路。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当地国土资源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靠的薯类原料基地建设方案,确保薯类原料供应。

  总体上看,湖北在甘薯种植方面历史悠久,甘薯种植已有一定规模,启动项目核准已经成熟;河北有相当数量的适于开放利用种植甘薯和甜高粱的边际性土地资源,可上报成熟项目方案;江苏在发展非粮燃料乙醇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条件,具备发展燃料乙醇产业的基础。江西可开发利用的荒地、荒坡较多,农民有甘薯种植的习惯,试种木薯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备大规模发展薯类种植基地的基本条件,项目申请报告正在编制中。重庆甘薯种植规模大,发展燃料乙醇生产的原料保障条件较好,应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

  国家发改委要求,通过评估的省份,下一步有必要结合自身条件,燃料乙醇市场需求与增长,以及产业发展基本思路与布局原则,适时推进项目核准,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加快燃料乙醇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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