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媒体报道:2007年8月16日,北京市政府第172次办公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12月份《方案》发布。同时,既改项目也被北京市纳入了2008年北京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确保完成10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25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改造和1200户既有农民住宅的节能改造。
《方案》指出,2010年前北京市将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完成70%的燃气锅炉和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完成70%的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完成35%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郑学忠主任对记者介绍了此次《方案》的特点,一是不同的建筑制定了不同的改造路线;二是突出政府带头节能,“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政府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先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始;三是建筑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相结合,这个目的是使既有建筑节能效益达到最大化,建筑改造与供热系统改造必须同时进行,在北方主要是供热系统耗能,只改建筑不改供热系统就是浪费;四是以改善老百姓居住和工作环境为重点,改造最不舒适、最需要改造的住宅建筑。
至少节约30%的能耗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潜力巨大。“不节能的建筑能耗相当高,每个采暖季、每平方米能耗为25公斤标煤;公共建筑每个采暖季、每平方米能耗则为43公斤标煤;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每个采暖季、每平方米能耗更是高达54公斤标煤。而进行低成本改造,建筑就能至少节约30%的能耗。”郑学忠用数字向我们说明了建筑节能的潜力。
早在1988年,北京就开始走建筑节能改造之路,所以在1988年到2005年的新建住宅,节能率高达70%,只有30%需要改造。但公共建筑是在2005年才有的建筑节能标准,所以绝大部分都需要改造。这样算下来,在北京要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大型公共建筑预计将近1亿平方米,住宅6000万平方米。
此次《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在2010年前北京市将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这个数字是怎样得出的呢?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学忠解释说,《方案》中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要完成覆盖1.66亿平方米建筑的改造面积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国家要求大城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面积要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5%。这样算来北京市就要完成4030万平方米建筑的改造。其中包括:大型公共建筑2000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1830万平方米、混凝土大板住宅100万平方米、砖混住宅100万平方米。理论上在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每年北京市就能节约86万吨标煤。
节能的潜力还可以从北京市已进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建筑中看到。北京市招商局坐落于北京长安街与东三环交界处,于1998年建成,大厦建筑面积32万多平方米。通过对大厦进行节电系统中的照明光源、空调系统、冷却泵、扶梯改造和节水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大厦每年节约电60多万千瓦时,每年节水4万多吨。
“我们节能改造的原则是以改善居民居住和工作环境以及获得节能的实际效果为重点的。下一步节能改造的当务之急要尽快落实改造资金;建立项目管理机制;组织完成已建项目目标;更长远逐步建立既改市场化机制,调动市场积极性,如出台奖励政策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等措施。”对于下一步工作的计划,郑学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