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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淮河治污三省未达标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雁争 2008-04-22 11:22:23 [字号: ]

  记者昨天从国家环境保护部了解到,与以往历年一样,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2007年再度“欠债”,除山东外,河南、江苏、安徽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以上信息是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7年度执行情况时透露的。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要求,2007年,山东、江苏、河南三省《“十五”计划》、《工业废水治理规划》中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应达到90%,安徽省应达到85%。

  而检查结果显示,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十五”计划》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分别为92%、88%、79%和68%,《工业废水治理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分别为98%、38%、76%和38%。除山东外,其余三省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治污工程完成率不达标的原因有二。首先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污水处理厂多是各省市主管部门通过层层审批,最终靠国家财政补贴建设的。但是今年以来,因污水处理标准调高和工程材料、人员工资涨价等原因,大部分在建项目普遍超出了投资工程概算,资金缺口亟需填补。

  其次是贷款困难。许多县城自来水覆盖率低(有的不到三分之一),自备水源较多,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国家出台了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最低征收标准,但一些地方群众生活水平较低,按此标准足额征收相当困难。由于收入得不到保障,商业银行的放贷积极性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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