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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环保责任执行打折扣 沿淮四省未完成目标

法制日报 郄建荣 2008-04-22 14:53:59 [字号: ]

    政府环保责任状执行也打折扣。4月21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2007年度淮河沿岸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政府与国务院签定的环保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四省政府并未百分之百完成政府承诺。其中,关于淮河治污工程建设只有山东完成了目标。

   2005年,国务院在安徽省召开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现场会,在会上,受国务院委托,原国家环保总局与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人民政府签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责任书上,四省人民政府表示,将认真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保淮河治污目标的实现。

   但是,环境保护部今日公布的2007年度四省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认为,“总体上看,淮河水质仍属中度污染,与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要求和沿淮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2月25日至28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联合组成四个核查组,分别对沿淮江苏、安徽、山东和河南四省目标责任书2007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评估。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488项治污工程,已完成415项,完成率85%。加上“十五”计划之外的项目,淮河流域目前共建成19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形成处理能力约747万吨/日;列入《2005-2007年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的381项治污工程已完成264项,完成率69%。

   这位负责人表示,淮河流域市县环保部门执法水平和技术手段相对不足,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新要求。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对排污单位的明查暗访,对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依法实施上限处罚。对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整治”。

   据悉,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曾公布过2005年度沿淮四省政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2005年度,四省政府也未百分之百完成目标责任书中承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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