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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5月30日截止

陶城报资讯网 钟政 2008-05-06 10:36:37 [字号: ]

  根据广东省经贸委、财政厅日前的通知,2008年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节能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研究、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等项目均可申报专项资金。

   该专项资金实行节能奖励为主,财政补助为辅原则,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节能量实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吨标准煤日200元;对资源节约其他项目则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助。今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范围为《广东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中的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区域热电联产、绿色照明等项目,重点耗能企业其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1万吨标准煤以下);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重大项目以及配套支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重大项目。

   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始于2007年,佛山、潮州等地大概有四家陶瓷企业获得了专项资金。广东省陶瓷协会陈振广秘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陶瓷企业来说,节能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门槛比较高。

   广东省经贸委、财政厅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将项目材料报所在地市、县经贸局(委)和财政局;市、县经贸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初审意见,确定、汇总后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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