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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取缔无证液化气经营点

温州商报 2008-05-08 14:45:18 [字号: ]

   5月6日下午,温州市区南浦街道辖区内两家无证瓶装液化气经营点被市城管执法部门取缔,共扣留了违章液化气瓶32个。从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温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市区范围内的“二合一”无证瓶装液化气经营点的取缔活动将全面展开。

  去年开始施行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对瓶装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根据规定,瓶装燃气经营点必须有独立的瓶库区,不得与办公、生活区混合。

   市燃气协会的一位同志介绍,温州市瓶装燃气经营点共有千余家,多以小型为主,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很多经营点都没有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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