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明确列入未来五年全省“四大攻坚”任务之中,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去年,省政府安排用于循环经济、淘汰落后、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为11.3亿元,今年将提高到18.5亿元,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举办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普展”和山西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成果展,全力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继2007年淘汰上千亿元产值的落后产能后,今年山西省将继续淘汰2000多万吨落后产能,以推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将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估。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