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 | 本网观点 | 记者档案 | 关于我们

国际市场原油周平均价格

首页 > 石油天然气 > 综合 > 内容列表

中石化广州公司原副总主动退赃500余万

2008-05-17 23:20:33 [字号: ]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谢鹏)受贿200余万元,主动退赃500余万元。前日上午,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窝案再判一名高管,该公司副总经理王会奋被控受贿207万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据指控,1998年至2000年,王会奋为李某炒卖油品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李某贿送的90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999年至2000年,王会奋在担任中石化广州总厂运销部副处长期间,利用其掌握总厂成品油计划销售和出厂的职务便利,为周某炒卖油品提供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周某贿送的27万元。2000年9月,王会奋为江门市一石化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某提供帮助,于2004年收受王某贿送的6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其他人的受贿案曝光后,王会奋主动退赃,并让家属把来不及退还的赃款全部退还,结果一共退了500多万元。

  当日庭审时,王会奋辩称自己只是听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虽然拿了不该拿的钱款,但从未主动索贿。在最后阶段,王会奋对自己所作所为非常懊悔,他说:“每天晚上,我都在深深的忏悔中,无法入睡……”

  经4个多月的审理,广州中院认定王会奋受贿罪成立,鉴于其自首态度良好,可以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字号: ] [参与讨论] [加入收藏] [返回顶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1999-2007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51915010,30 传真:010-51915237 Email: china5e@china5e.com
支持单位: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承办单位:群鹰公司
京ICP证04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