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2011年4月8日,中组部副部长王尔乘分别在中石化、中海油两家公司的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要以建立董事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启动董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石油央企公司治理变革的一座里程碑。
引入制衡机制
非常微妙的是,在这次人事变动中,傅成玉接替苏树林后的职务,是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而非总经理。王宜林的任命也是如此。董事长、总经理的行政职务分设,标志着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开。这对长期采取总经理负责制的石油央企来说,这是一个新尝试。中石化:加快国际化进程
外界普遍预期,傅成玉很可能发挥其国际化特长,以海外并购来补足中石化当前存在的上游短板。

何为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是传统原则,也是目前除中国之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明确在成文法中的表述。这一原则首先确立了股东和董事会之间的两权分离,除非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不能越过董事会直接作出决策,股东的投票参与的权利是由法律和章程限定的,它区别于完整、统一、至上的物的所有权。董事会的权力是完整和最高的,而股东权利则是依情形约定的,章程只是对权力作出限制而已。其次,决定了许多衍生法律规则,最典型的是法定诚信义务,以及业务判断规则。最后,这一原则伴随着股东选举董事成员中的比例代表制,通常是简单多数,但也会存在诸如累积或累退投票制之类的变化,以用于反对控制股东的霸权。六年:央企董事会制度历程
当年国务院国资委推行董事会试点之初,曾许下“三年之约”:2007年底前,除主要执行国家下达任务等决策事项较少的企业外,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均应建立董事会。

改革矛盾体
高管人事任命权,是央企董事会建设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负责任免。但在中央企业中,53家特大型央企的党委(或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央任命、中组部考核、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协助工作,副职由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考核和任命;53家以外的央企,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直接由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考核和任命。推进:带动企业一体化
此次人事变革对于三家石油企业取长补短,推动三家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加强海外市场扩展,提高竞争力务具有重要意义,并将推动三家企业的一体化进程。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三大石油公司的高管换岗将使三大石油企业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从而助力中石油和中石化最终迈向世界五百强的首位和第二位。
傅成玉久历能源行业,公司治理经验丰富,其出掌中国石化集团后,无疑会引发市场诸多联想。
傅成玉, 1951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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