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欧盟制定的国际航空碳排放费征收政策(简称“欧盟航空碳税”),从今年的1月1日起,进出欧盟27个成员国的所有航班都必需额外支付一笔航空碳税,否则这些航班将在欧盟境内被禁飞。欧盟此次碳税计划引起了中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和印度等至少40多个国家的强烈反对,一场关于碳税的全球贸易战随时有可能引发。

反对声音强烈
  • 中国向欧盟航空碳税说“不”

        继今年1月1日航空碳排费正式实施后,欧盟又进一步启动注册机制。对此,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日前予以强硬回应。业内专家均表示,中国政府此次出面标志着欧盟碳税不再仅仅是企业间的事情,而已经上升到政府层面的博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秘......  [详细]

    欧盟强征碳税 各国齐声反对

        德班气候大会的硝烟刚刚消散,欧盟强征航空碳税引发的新一轮较量又接踵而来。根据欧盟航空碳税政策,欧盟从今年1月1日对所有到、离欧盟机场的航班征收航空碳税。尽管这一政策已经明确遭到美国、俄罗斯、巴西、印度、日本等国的齐声反......  [详细]
欧盟“固执己见”
  • 欧盟回应禁令:不会在碳税上让步

        2月7日,欧盟气候专员康妮.赫泽高(Connie Hedegaard)的发言人艾塞克·法莱罗-拉德隆称,在碳排放交易体系方面,欧盟不会做出让步,所有在欧盟运营的航空公司必须遵守该法律。法莱罗.拉德隆并称,欧盟相信中国航空公司最终会缴纳碳税。...  [详细]

    欧盟威胁航企 力挺征收航空碳税

        在欧盟坚决向航空公司征收碳排放税后,各国航企以及行业协会正采用多种方式“抗税”。但是,近日欧盟成员国开始纷纷表态力挺航空碳税。其中,英国议员就明确警告,对于“不交买路钱”的航企,英国将采取制裁措施,这也使反对碳税的各......  [详细]
业内分析

“碳税”不是“税”

    有分析人士指出,事实上,欧盟碳税里的“碳税”并不算真正的“税”,它所指不过是,欧盟将航空业纳入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中。在这个市场机制平台上,实为各排放源之间通过买卖来相互调剂碳排放量,以实现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欧盟颁布的规则,每个欧盟成员国需有一个碳排放量上限,并向确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产业和企业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权。

“先发制人”实为“一意孤行”

    对于欧盟“我行我素”的动因,各方有各种揣测,比较形成共识的一点是,欧盟想先发制人并抢夺话语权,因此急于摆出“减排劳模”的姿态,但引发的后果却很可能是一场贸易大战。古语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对于欧盟的决定,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和印度在内的20多个国家在第一时间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欧盟依旧一意孤行,实在让你感觉欧盟这次是“铁了心”地征收航空碳税。

“单边主义”明显

    欧盟强制出台航空碳税征收法规,确实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痕迹。个中缘由,值得深思。简单地看,在债务危机阴影笼罩之下,欧洲在制定政策之时,确有开拓税源救急的冲动,但是这恐怕并非主因。因为,即使其他国家都加入航空碳税计划,所增资金相对于欧洲巨额债务危机来说,也是杯水车薪——仅今年2月到4月,欧洲主要债务国家就将有4000亿欧元债务到期。多少新增税种能缓解如此规模的债务压力?

有违气候变化公约

    中方参与签署了反对欧盟单方面向他国航空公司征收碳排放税的有关协议。欧方就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实施单边措施,包括中方在内的国际上许多国家都予以反对。欧方有关决定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希望欧方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国际航空可持续发展和中欧关系大局出发,以建设性和务实的态度,与包括中方在内的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和协调,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善解决办法。
事态升级

    在欧盟强推"航空碳税"遭到中美俄等世界多个主要国签署协议抵制后,欧盟仍未对"碳贸易战"爆发的潜在风险给予充分警惕和畏惧,同时又把目光由航空领域转向了航海领域。据外媒报道,欧盟委员会日前提出,将在今年6月份再次增加"航海碳税",制定出全球航空和航海运输行业碳排放税的征收价格单。中方对于欧盟此举也做出了回应,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专家2月29日向记者表示:"欧盟的做法让我们感到很突然,部里还在研究对策,目前国内持久、深入研究航运业碳减排的专家非常有限。"

碳税简介

    碳税(carbon tax),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

何为碳交易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专题策划:屈博闻    设计/制作:许亮    出品:中国能源网内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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