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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担水沟煤业1·17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7-11-17 09:52:00 山西省煤矿安监局   作者: 张艳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15日公布了《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7年1月17日10时15分左右,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水沟煤业)发生一起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17.46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是:担水沟煤业超能力生产、生产布局集中、接替顺序不合理、巷道压力明显增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采动应力叠加诱发冲击地压。

针对此次事故,共处理33人:由公安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处理的事故责任人员共8人,(其中公安机关处理5人、监察委员会处理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事故责任人员25人。

事故责任单位也受到了严肃处理:担水沟煤业被罚款总计900万元,停产整顿1年。负地方监管主体责任的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职责,责成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担水沟煤业位于朔州市朔城区北部15km的小平易乡担水沟村北,行政区划属朔州市朔城区管辖。井田位于宁武煤田北部,东西长3.998km,南北宽3.273km,井田面积8.8395km2。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中煤,担水沟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