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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全面推开

2018-01-18 09:46:47 北京商报   作者: 蒋梦惟  

1月17日,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据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各地陆续试点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至今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政策,累计向24万家排污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层面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国火电、造纸行业进行试点。而本次《办法》将建议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

据悉,《办法》规定,排污证主要内容包括承诺书、基本信息、登记信息和许可事项,排污单位“持证”可排污量、浓度等由核发环保部门确定。而且,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要求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通过排污许可证,环保部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从企业细化深入到管每个具体排放口,从主要管4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从以污染物浓度管控为主转向污染物浓度与排污总量双管控,特别针对当前雾霾防治,在排污许可证中增设重污染天气期间等特殊时段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管控要求,将排污许可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密切挂钩,推动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