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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持资源枯竭型城市高质量发展

2018-03-20 09:03:04 中国煤炭网   作者: 王中伟  

全国两会期间,霍晓丽等5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据介绍,我国现有老工业城市120个、资源枯竭型城市69个,数量多、分布广。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型城市累计生产原煤529亿吨、原油55亿吨、铁矿石58亿吨、木材20亿立方米,集中了原材料、能源、电力、冶金、装备制造等众多骨干企业。以河南省焦作市为例,已累计为国家贡献了3亿吨优质原煤。在经历了高强度、高速度、粗放式开发阶段之后,该市煤炭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到可采储量的70%以上,2008年被列为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

代表们指出,从当前情况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仍然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破坏严重、环境保护压力大等问题。这些城市对资源的依赖性依然较强,采掘业占第二产业的比重超过20%,现代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等处于起步阶段,同时尚有近7000万平方米棚户区需要改造,约14万公顷沉陷区需要治理,失业矿工达60多万人,城市低保超过180万人。应从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这些城市相应的政策支持。

为此,代表们建议,在金融方面建立健全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本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其企业项目在贷款利率或贴息政策上有所倾斜,实施企业首发上市优先审核等政策,开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

在土地方面,建议对其原有土地政策进行调整,增加自主权,在煤矿塌陷区、矿山开采区、老企业搬迁区等区域的土地政策制定上有所区分,在用地审批方面适当放宽政策。

在财税方面,将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年限延长至2025年,适当降低这些城市税收上缴的比例,设立扶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拓宽其资金来源。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资源枯竭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