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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业投融资展望

2010-06-07 15:42:31 电气中国

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该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据悉,“新36条”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业内专家表示,“新36条”的出台,将有利于我国电力工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以此为契机,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进程有望得到进一步推动。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对电力工业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在此基础上电力工业的投融资体制及结构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优化与完善。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发电和输配电行业峰会”上,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副局长邱言文就我国电力工业投融资发展情况及未来趋势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

《电气中国》:我国电力工业经历了多年改革,特别是投资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请您介绍一下我国电力工业投资的变化情况?

邱言文:的确如此,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电力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不同阶段,我国电力工业投资也呈现出不同特点。

依据原电力部的统计口径,1949~2010年,我国电力工业预计完成总投资6.1万亿元。

其中,1981~1990年电力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呈上升趋势;1991~1995年,电力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约为5%。此外,我国电力工业投资历史上还曾出现两次高峰,一次是在1988年我国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时,中央和地方集资办电,使得电力工业投资积极性得到集中释放;另一次是受亚洲金融[2.77 -0.72%]危机的影响,在1995~2000年期间,我国将农网、城网建设作为拉动经济的重点,电力工业投资因此大幅度增加,2000年超过6.5%。

1991~2001年的10年中,我国电力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约为4.2%,自2005年以来,我国电力行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逐步下降,预计2011~2020年该比例还将继续下降,达到2%~3%。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上述比例近年来有所下降,但是总体的投资仍在增加,而且从总体看,电力工业投资同电力工业发展、社会固定投资、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相协调、吻合的。

《电气中国》:近年来,关于我国电网、电源结构应该达到怎样的比例一直存在争议,对此您如何看待?目前针对电源及电网的投资又分别呈现怎样的局面?

邱言文:首先,电源、电网的比例在中国电力[1.57 -2.48%]工业领域争议很大,有的专家认为二者应各占50%,有的则认为电网比例应大些,电源比例应小些。但研究显示,电网占45%,电源占55%是比较合理的比例。当然,这是针对全国总体情况而言的,具体到各个省市可能有所不同。在此方面,我们也同国外做过比较,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地理位置、用电负荷中心的分布、资源分布情况都不一样,所以很难找到相关的参照标准。

关于我国的电源电网的投资结构,1985年前我国电网投资占电力工业总投资的比重约为25%,1998年国家加大农村电网、城市电网投资力度后,电网投资比重快速增加,约占总投资的45%左右。在过去的20年中,我国电源投资约占电力工业总投资的56%,电网比例占44%左右。

此外,我国电力投资是较为市场化的,但从电网企业和电源企业来说,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别。2008年,电源企业银行贷款约为70%,债券等其他融资渠道不足10%;电网企业银行贷款比例不足45%,债券等其他融资渠道约为25%。造成这样差别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发电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竞争性,而电网企业存在垄断性,二者融资渠道不一样,但均呈现市场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在不断深化。

《电气中国》:那么具体到电源结构投资,不同的电源投资状况如何?

邱言文:近几年的统计结果表明,水电投资基本上占我国电力投资的四分之一,火电投资比重持续下降,而受益于能源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在“十一五”时期我国核电和风电投资比例快速增长。预计未来随着我国电源投资结构优化、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火电投资比重仍将继续下降。

《电气中国》:随着我国电力工业投资增加及结构的不断优化,在资金来源方面是否也发生了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邱言文:从电力投资的资金来源来看,1978年以前,国家所有的电力投资基本上依靠国家拨款;1980年后,当时实行“拨改贷”、经营基金、取消拨款,资金有偿使用,但国有资金仍为主要来源,银行贷款仅占20%~30%;1990年以后,资金来源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国家资金为辅,银行贷款为主;2000年后,国家资金投入较少,电力投资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为主。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出现亏损,当时国家仅为个别发电集团注资,但从项目投资而言,国家资金非常少,应该说现在我国电力市场投资的资金来源比较市场化。

《电气中国》:外资起到了哪些作用?

邱言文:应该说,外资在我国电力工业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电力工业利用外资较少,主要是引进国外发电设备;1978~1993年,随着中国在世行和亚行地位的确定,利用外资量快速增长,协议金额有140亿美元,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940万千瓦;1978~1996年,我国利用外资占电力工业投资的10%左右,利用外资194亿美元。

我国电力工业利用外资呈多样化特点,如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国内发电企业和项目。外资的注入不仅推动了中国的电力工业,也使我们学习到了很多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理念。不过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内资金较为充裕,所以利用外资金额很少,仅占我国电力工业投资的2%,主要引进技术和设备。

《电气中国》:随着我国电力投资体制的改革,电源和电网企业在电力投资方面呈现怎样的态势?

邱言文:事实上,我国电力行业体制是在不断变化和完善的。1980年以前电源、电网企业全部由国家垄断经营;1980年开始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合资办电,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火电项目;1988年开始全面征收电力建设基金,作为地方投资电源的主要基金来源,这曾对电力工业出现投资高峰产生过很大影响;1985年电价改革,实行“新电新价”政策;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

经过了这些年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电网企业目前还主要是由国家垄断的,电源基本完全实现市场化,投资主体非常多,国有、地方、民营、外资多家办电,政府鼓励民营资本、外商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电力建设,目前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领域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格局。

《电气中国》:针对国家出台的“新36条”,您个人认为将对民营资本进入电力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市场空间如何?

邱言文:从电网和电源两个领域来说,依据我个人的判断,电网经营向外资或者民营资本开放的可能性比较小。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未来在配电部分有可能市场化,但是输电领域可能性不大。

至于电源市场,国内市场很早就开放了,包括水电、火电,包括核电站建设。未来,在电源领域,民营资本参与的空间可能会越来越大,而且目前很多民营企业已逐步进入电力工业领域,并且做的非常出色。我个人认为,未来的发电市场,民营资本的市场空间会更加广阔。

《电气中国》:您如何看待未来10年,我国电力投资的需求情况?

邱言文:电源投资方面,预计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会增长较快,而且我国整体能源结构将出现调整,特别是电力结构会出现变化。在2011~2020年的10年间,我国需要电源投资约达40000亿~44000亿元

电网投资方面,如果按照电力行业全部投资的45%计算,约需要32000亿~36000亿元,即每年基本需要3000亿元左右。

总的来说,2011~2020年我国电力新增投资有望达到70000亿~80000亿元,需要资本金14000亿~16000亿元,融资56000亿~64000亿元。

《电气中国》:未来企业在电力行业融资过程中会出现哪些变化?

邱言文:融资更加多样化和市场化,未来银行贷款比重将呈现下降趋势;大集团资金集约化管理,统一归集,统一规划使用;外资利用可能减少,除核电站外,其他领域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日趋减少,但新能源外商直接投资有可能增加;此外,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不断增加,特别是企业债券、公司债[124.39 0.05%]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等,成本较低;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市场不断开放、更多金融产品应运而生。总的来说,未来的电力工业不论是从市场,还是投融资渠道,都将更加市场化。

《电气中国》:您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电力行业投资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应如何解决?

邱言文:我认为,未来电力行业投资有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资本金问题,甚至在现在就已经成为了制约因素。目前5大发电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85%左右,基本不具备滚动发展的能力,所以电力工业发展实际上资本金投入不足。

未来国家对于电力工业投资的注资量肯定会减少,将主要依靠企业解决,打开企业融资渠道,比如资本市场融资、信托股权投资、在新能源发展过程中引入国内外投资者等。

《电气中国》: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由政策性银行转为商业银行,这是否会导致国家开发银行的投资策略产生变化?就电力行业投融资而言,未来国家开发银行会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邱言文:尽管国家开发银行实行商业化,但是这并没有改变银行的性质。事实上,国家开发银行仍将在商业银行的框架下,服务国家战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很多领域,我们也将借助商业化模式更好的助力产业发展。未来,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我国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中国 电力 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