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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5家企业严重违反环保条例被查封

——或面临最高100万罚款



2018-11-19 13:38:00 东莞阳光网   作者: 黄佩玲  

11月15日,东莞市环保局组织精干执法力量,联合监测技术部门、第三方力量共166人,分32个作战单元对虎门镇磨碟河区域(南栅五区、南栅六区)开展清查,本次行动共清查污染源215家,其中涉水污染源42家,涉气污染源111家。

行动中,市环保局执法队发现涉嫌存在环境问题的污染源多家,其中,涉嫌直排污染物企业39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企业2家。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严重违法企业5家,并对多家企业调查取证进一步处理。

雨水渠排废水?查封设备!

执法人员来到东莞市锆辰电子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废水排放到一楼收集池,收集池下端另接一管道通往雨水渠,雨水渠有排放废水痕迹,现场没有水排,涉嫌直排废水,执法人员现场已调查取证,并依法对该公司相关设备进行现场查封。另外一个污染源则是来自东莞市隆茂拉链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设有压铸,研磨等工序及研磨机2台,压铸机5台等设备,现场正在使用,其中研磨机产生研磨清洗废水,未配套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处理情况下直接排至下水道;正在使用的5台压铸机机油有渗漏,压铸工序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执法人员现场已调查取证,并依法对该公司相关设备进行现场查封。监测人员现场于该公司研磨废水直排口处取水样送检。

未验收就投产?最高罚100万!

上述两家公司未完成环保验收就投入生产,市环保局将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据了解,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将被依法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将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环保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