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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矿安全监管三条“硬措施”

2019-01-16 10:04:23 中国煤炭网   作者: 黄维新  

从国家到各级地方政府,没有哪个煤炭管理部门不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给与倾斜,但是安全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不尽人意。煤矿安全生产的弊病可以说是四风问题的一种突出表现,看似新现象实则一些老问题,安全监管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安全生产喊得震天响,就是不落实,一出事故就后悔莫及。煤矿安全监管要拿出硬招,扎扎实实的抓,才能管好煤矿安全。

一是要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安全责任。要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一样,安全生产也要抓住关键少数,靠政府部门抓安全监管,煤矿是不可能安全的。只有煤矿主要领导下决心了,煤矿安全才有希望,该要投入的加大投入,该要整改的加大整改,该要保障的加大保障。监管部门要紧紧抓主要负责人、抓矿长,抓安全管理人员。我们检查企业要检查负责人学了总书记讲话没有?学了《安全生产法》没有?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没有?煤矿主要负责人就如船长带领一群矿工在大海上航行,乘风破浪,前面是暗礁、是狂风、是骤雨,而我们这个船长不管安全,还在开船,你说能不出事吗?煤矿安全一定要抓住煤矿党政主要负责人、抓住煤矿矿长。

二是要抓住井下一线,落实防范措施。煤矿绝大部分事故都发生在井下,所有的隐患和违章都在井下,管住了井下基本上就管住了事故。只要我们认真检查,没有发现不了的,如用了多少水?用了多少电?发了多少工资?一查就知道有没有违法违规生产。

三是要抓住驻矿盯守,织密监管防线。安全生产本来是煤矿的主体责任,但是政府部门派员驻矿盯守,很多人不理解,不接受,目前煤矿安全形势这么严峻,还没有找出比这个盯守制度更好的制度、更有效的办法。因此,我们就要认认真真抓好驻矿盯守制度,对盯守人员的监管一定要跟上去,强化考核安监员驻矿制度,在工资和奖励方面适当给与安监员倾斜,量化下井次数,查阅安监员文书管理,抓住了安监员关键岗位履职尽责,就抓住了煤矿安全监管。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