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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试点

2019-08-23 09:24:07 中新经纬

日前,工信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3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答复》指出,我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巨大保有量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丰富了大众生活方式,但也带来了资源、能源与环境问题。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规划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了涵盖技术创新、研发生产、财税支持、推广使用、准入监督等各方面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累计超过300万辆,占全球总量的50%以上,连续四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另一方面,在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同时,我国也高度重视节能汽车的发展,坚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

《答复》显示,关于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工信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从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出发,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综合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答复》最后提到,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抓紧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燃油汽车禁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