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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要求公司系统集体企业坚决退出售电业务

2019-08-28 08:55:20 中国能源网

2019年8月27日,国家电网文件《国网产业部关于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的通知》(产业财【2019】24号)显示,国网公司要求各省级电力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文件精神和公司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公司集体企业瘦身健体工作方案,公司系统集体企业应聚焦四类核心业务,坚决退出售电业务。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系统集体企业不得取得售电资质、开展售电业务、参与售电业务投资。各单位全面排查集体企业参与售电业务情况,对已取得售电资质的集体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资质注销;对已开展售电业务的集体企业,应加强与客户沟通,2019年底前终止相关业务;对已参与的的售电业务投资项目,与合作方做好协商,通过清算关闭,对外转让,减资退出等方式。

据了解,该文件的收文单位分别是:国网华东、东北分部、国网北京、天津、河北、冀北、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电力,国网新源公司,国网物资公司以及国网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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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