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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小煤矿事故多发易发问题 四川煤矿安监部门多举措发力

2019-10-24 10:33:55 四川日报

“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隐瞒采煤工作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邻水县兴盛煤矿想方设法逃避监管,擅自在三个作业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将今年查处的21起煤矿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悉数曝光。这些案例中,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的有10起,其中不少是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所为。

今年以来,小煤矿“铤而走险”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的现象逐渐显现。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矿工生命安全。

“我们将这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曝光,就是要把问题查摆出来,向煤矿安全事故宣战,决不能让四川的煤炭‘染血’。”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段毅君直言不讳。

险途

●今年1-8月发生在四川省的18起煤矿事故中,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72.2%

●当前,一些小煤矿以“捞一笔算一笔”“多采多得”“多捞一笔”的心态,采取私增采掘面等方式,偷偷扩大生产范围

前途

●四川省印发《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升级改造一批

“不安分”的矿

面对利益诱惑和政策调整,个别小煤矿为“多捞一笔”铤而走险

“小煤矿有些‘不安分’。”这是今年以来四川省煤矿监管监察部门的直观感受。

根据统计分析,今年1-8月发生在四川省的18起煤矿事故中,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72.2%。

“事故多发易发,固然有小煤矿普遍先天不足,在瓦斯、水害、火灾隐患等治理工作中投入不到位、软硬件落后等原因,更重要的是,个别小煤矿为追求短期利益,‘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生产,严重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负责人介绍。

今年7月28日发生在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源于该煤矿违法生产。据悉,厚信煤矿核定产能9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该矿6月12日因存在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垮塌、回风大巷多处失修等隐患,被四川煤矿安监局川北监察分局责令停产,相关证照被暂扣,但此后,该矿仍以维修整改工作面为名违法违规生产,最终酿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令停产期间仍“争分夺秒”偷偷生产,这是为什么?

一位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前两年煤炭市场不景气,不少小煤矿销路不好,处于半停工状态。近来,随着市场的复苏,一些小煤矿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赶着生产,忽视安全生产投入,从而引发事故。

此外,当前正处于政策变动期——为推动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今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出台《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提出要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主动退出。面对这样的政策导向,一些小煤矿业主,不考虑怎么增加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反而以“捞一笔算一笔”“多采多得”的心态,采取私增采掘面等方式,偷偷扩大生产范围。

“无论什么时候,矿工的生命必须是第一位的。”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煤矿事故多发,究其原因,是部分煤矿业主从思想认识上就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随意逾越安全生产“红线”。

更有力的拳

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事实上,部分小煤矿的“铤而走险”,不仅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对四川省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局面也影响深远——放眼全省,目前,各类煤矿有414处,其中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就有357处。小煤矿的冒险之举,无疑加剧了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必须‘重典治乱’,扭转煤矿行业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面对煤矿事故多发易发的形势,四川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实施经济处罚总额近亿元(不含事故处罚),罚款数额为历年最高。这其中,非法违法生产是查处的重点。

9月中旬,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员赶赴雅安市雨城区水洪林六号井煤矿突查,结果发现,该煤矿私自进入未批准开采区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极易造成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去之前,业主代表听说雨城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增派1名驻矿安监员,专门安排人员将此前非法违法开采的采掘工作面隐藏起来,以躲避检查。”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较为隐蔽,查处难度不小,但四川省多地都设置了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加大查处,全省今年已查处21起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记者了解到,除经济处罚外,四川省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地区、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级实施了约见约谈,对49人给予党纪处分,将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安办要求,各地对罚款50万元以上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集中通报,形成震慑效果。此外,为从源头上避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多个市(州)组织专业力量对煤矿开展了摸排工作,通过清理不规范的矿井密闭等,杜绝隐蔽生产的行为。

谋长远的策

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近日,年产21万吨的广元市凉水泉煤矿迎来好消息——根据国家政策,该煤矿有希望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提升优质产能。

让小煤矿不再“铤而走险”,除了加强监管,不少业内人士都建议要稳定企业预期,尽快明确政策,引导有条件升级改造的企业自愿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引导落后产能主动退出。

随着四川省《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稳定的预期正在形成。《意见》要求,10月20日之前各市(州)要形成分类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包括: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通过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的升级改造一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分类处置强调坚持“市场推动、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竞争力弱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主动退出,正是符合生态发展要求、安全生产要求以及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之举。”该负责人表示。

“有些安全生产风险很高,或者市场竞争力弱、难以扭亏为盈的煤矿,是有退出意愿的。”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伊军介绍,通过政策宣讲、摸底调查,广元市境内安全生产风险高或竞争力弱的煤矿中,有大部分煤矿愿意按照国家政策主动退出,如广能集团下属的3家煤矿表示愿意整体退出。

“对于退出意愿不大,但确属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生态环境影响大的煤矿,我们将通过煤炭产能置换、财政奖补资金和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上述负责人介绍,关闭退出的煤矿企业既可以选择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指标放到全省集中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30万吨/年以下关闭退出煤矿在分类处置期间,参加全省集中交易的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0%。“也就是说,自愿退出的煤矿在卖指标的时候可以多卖一些。”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一方面引导退出,一方面引导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据介绍,省应急管理厅将结合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力争2020年底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按方案升级改造后,煤炭产业也将稳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伊军介绍。(记者 任鸿)

对症下药让煤炭不再“染血”

今年1-8月,四川省年产值30万吨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这样的数据刺痛人心。一个个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生命在呼唤,从治理小煤矿入手,提升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刻不容缓。

治理小煤矿,对四川省而言,并不容易。数据显示,在四川省,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有357处,占到煤矿总量的86.2%,小煤矿数量多、基础差的现状,为治理增添难度。

治理虽难,只要对症下药,就能有所成效,当前四川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政策,引导部分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小煤矿关闭退出,可谓是治本之策,相信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提升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能力,还能增强四川省煤矿产业竞争力。同时,引导退出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做好日常监管,遏制小煤矿事故多发的趋势,也非常重要。从管理上,应针对薄弱环节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帮助小煤矿补上管理漏洞,比如可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梳理不同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从技术上,应更大力度推动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特别是在相对危险的爆破作业等环节,实现机械化减人和换人,通过提升科技水平,降低劳动强度,降低事故风险。总之,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的运用,让每一个从业者都牢牢记住:安全发展是生命线,更是高压线、责任线!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四川 ,小煤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