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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何“吃不饱”

2019-11-19 14:06:15 《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 邬慧颖  

在“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因具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特点,垃圾焚烧发电近年在许多地区成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式。近期,《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江西省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蹲点调研了解到,原先令人头疼的生活垃圾已成为相关企业眼中的“香饽饽”。同时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出现“吃不饱”现象,企业成本倒挂、污染隐患加大,产业发展遇到新问题。

从“埋垃圾”到“垃圾发电”

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有个“大胃王”——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天约有1000吨垃圾送入这里集中处理。

“前几年,听说抚州市要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我们长舒一口气,这可解了燃眉之急。”抚州市城管局综合科负责人黎明说。

垃圾填埋是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的主要方法,此前抚州市也如此。但这种方式不仅浪费土地,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等隐患,而且抚州的垃圾填埋场还遭遇饱和问题。

抚州市垃圾填埋场运行前期,服务范围仅限于市本级,但随着其他县、区及附近乡镇的垃圾都运来后,到2014年已濒临饱和。“那时候跟‘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一样,担心填埋场哪一天完全饱和。”黎明说。

不仅是抚州,高安、萍乡等地的垃圾填埋场也出现简易填埋、污染隐患持续存在等问题。高安市环卫处主任谌大光表示,尽管一些城市建立了一批较高水平的卫生填埋场,较好地解决了二次污染问题,但是处理能力有限,服务期满后仍需投资建设新的填埋场,进一步占用土地资源。

垃圾填埋场如何处理?生活垃圾该扔到哪里?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逐渐成熟,这些问题得以破解。

本刊记者在江西萍乡、抚州、高安三地调研了解到,自当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之日起,垃圾填埋场就已封场处理,再无生活垃圾运入。而在发电厂,记者看到,厂区内环境干净整洁,闻不到异味。在厂区中控室,工作人员紧盯着实时监控屏,确保从垃圾仓、投料口、焚烧炉到出渣口等环节有条不紊运作。

“厂区就像一个‘大胃王’,只要把它‘喂得饱’,年发电量可达8000万千瓦时。”高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负责人裴建明说,经过发电厂内部各项工艺处理,发电后的烟气得到净化,排放指标达到欧盟标准;产生的炉渣经筛选后,可制成用于铺设人行道的室外砖;剩下无法循环利用的飞灰,则经过固化封存后无害化填埋。

部分地区出现“抢垃圾”现象

垃圾焚烧发电不仅从源头解决了“垃圾围城”现象,更是一种“变废为宝”的节能措施,为社会带来绿色经济效益。但记者调研了解到,部分地区的“大胃王”开始出现吃不饱的情况。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主要收入渠道是上网电价收入和垃圾处理费补贴。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相关政策,垃圾焚烧发电可被国家电网全额收购,并享受每度电0.65元的电价补贴。垃圾处理费补贴,则由各地自行定价。

“本厂区垃圾日处理量可达600吨。就是说,每天生活垃圾实际处理量越接近600吨,发电量越高,但目前还未达到预期。”裴建明介绍说,经第三方前期调研,估算高安市每日可产生7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2018年7月发电厂并网发电,但运行1个多月后发现,每天收运的垃圾平均只有450吨,无法让生产线满负荷运行。

之后,企业找到了“抢垃圾”这一出路。通过自行与丰城、樟树、上高、宜丰等地协调,企业将这些地区的生活垃圾运至高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目前来说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企业效益提高,其他地区垃圾也得到了资源化处理。”谌大光说。

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该厂由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公司总经理助理柴志艇介绍,项目分成两期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共达1200吨,在第二期投产前,项目一直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垃圾量充足且有溢出。

“但二期投产后,1200吨的日处理量,只达到了800吨。”柴志艇表示,尽管政府规划资溪县的生活垃圾12月底将进厂处理,但该县每日垃圾产生量约50吨,无法填补这个“大洞”。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区市场总监曾武清表示,“垃圾量严重不足,企业会选择停炉。但在起炉和停炉阶段,焚烧炉的氯化氢等环保指标本身就不稳定,而过于频繁起停,若出现臭气引发邻避效应甚至是污染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据一名业内人士介绍,“吃不饱”问题主要出现在中西部地区,四川、云南等省份的多个县市都出现过垃圾量供应不足问题,江西某地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在今年就出现因垃圾量不足而停炉的情况,这对企业来说也是硬伤。

区域统筹亟需完善

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有多重原因,建议从打破地区壁垒、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以及完善有关部门管理举措等方面入手,促进产业良好发展。

第一,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问题。据萍乡市环卫处工作人员张鑫介绍,许多地区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部分偏远乡镇可能会出现垃圾收运不足、不及时的情况,导致项目垃圾实际收集量与预算量不符。

第二,行政区域壁垒问题。据了解,每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开建前都已划定服务范围,只有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更改。柴志艇告诉记者,在出现垃圾供应量不足问题后,他们公司也曾想过从邻近县区运输垃圾过来处理,“但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我们也不敢做。”

第三,前期测算与垃圾发电厂布局问题。一名项目负责人说,“一些地方垃圾实际产生量与立项前第三方测算数据有所出入。”据该负责人介绍,第三方测算时大多通过户籍人口数量来计算垃圾产生量,但是江西等中西部地区的县级市为劳动力输出城市,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差距较大,造成测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

目前,江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行区域统筹规划。裴建明认为,统筹规划可再进一步算细算深。一方面,相关部门做好前期调研,垃圾处理量不高的项目不建、垃圾产生量较少的县市不建,按多个邻近县区统一建设的方式进行规划;另一方面,若部分项目已出现“吃不饱”情况,邻近县区应不再新建项目,而是要统筹规划统一处理。

柴志艇建议,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通过分类让垃圾热值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效能。

张鑫认为,目前大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城乡环卫一体化都是P2P项目,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竞标方式,将两者交给同一家公司负责,“不仅更易于管理,而且企业垃圾收运能力与焚烧发电密切挂钩,有利于同步推进。”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区域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