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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集团冲击地波事故 或将再次引发相关矿井降产能

2020-02-25 08:17:01 中国经营网   作者: 记者 李超  

2月22日6时17分许,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龙堌矿井发生冲击地压事故,4人被困井下,截止2月23日,两人死亡,据菏泽市政府新闻办通报在24日救援中发现第三名被困人员,已无生命体征,第四名被困人员正在紧张施救过程中。

官方通报,事发山东能源集团旗下冲击地压矿井已全部停产,而此次事故或将引发新一轮的,降低冲击地压矿井的产能。

冲击地压矿井继续降产能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能源集团新矿集团,矿井位于菏泽市巨野县煤田中南部,井田面积约142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5.8亿吨,核定产能624万吨。煤种以肥煤和1/3焦煤为主,属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强粘结性的优质稀缺性炼焦煤,是山东能源集团的主力矿井。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月22日下发的紧急通知称,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并称,鉴于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山东能源集团权属的冲击地压矿井已全部停产。通知要求全省其他冲击地压矿井要按照《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凡是防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全面停产、全面排查隐患。

要求各监察分局要紧盯冲击地压矿井,采用远程监察等执法手段逐一排查,坚决把采煤工作面推采速度降下来面对防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止生产。

不仅如此,记者获悉国家煤监局有关领导对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22”事故作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施救,控制下井人数,入井人员要精干,防止在救援过程中被感染;此外还提到山东要全面排查,把(冲击地压矿井的)产能降下来,降20%可能还不够等。

对于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目前的生产情况以及是否减产一事,山东省煤监局办公室人员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山东省能源局一位工作人员,对冲击地压矿井减产一事表示认可,但表示减产具体情况还未却定。

“事故发生后,省煤监局召开了紧急会议,提到了减产的事,具体怎么安排还不知道。”山东省煤炭产业巨头兖矿集团相关人士表示。

据悉,在龙郓煤业“10·20”冲击地压事故之后,国家对全国38对采深超千米的矿井中的33对煤矿采取限产措施,核减产能20%以上,而山东省以20余对冲击地压矿井和千米矿井数量居全国之首。

公开数据显示,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42处(占全国的30%,核定产能9000余万吨,占全省煤炭产能的60%左右),其中山东能源集团冲击地压矿井产能约5000万吨左右。而山东另一煤炭巨头兖矿集团冲击地压矿井产能有3000多万吨。

据知情人士透露,山东能源集团的冲击地压矿井产能约占集团全部产能的50%左右,兖矿集团的冲击地压矿井的产能也占很大比例。

“山东能源集团和兖矿集团是山东是两大煤炭巨头,承担着全省的煤炭供应保障,因此暂时无法淘汰。”山东省煤炭行业业内人士表示。

而有效防治冲击地压灾害,成为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也是保障能源和原料供应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因此,在2018年10月龙郓煤业冲击地压事故后,山东能源集团和兖矿集团陆续在2018年底和2019年初成立“冲击地压(灾害)防治研究中心”。

冲击地压研究在路上

冲击地压又称岩爆,是矿山开采中发生的煤岩动力现象,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灾害之一!这种动力灾害通常是在煤岩力学系统达到极限强度时,聚集在煤岩体的弹性能量以突然、急剧、猛烈的形式释放,在井巷发生爆炸性事故,造成煤岩体振动和破坏,动力将煤岩抛向井巷,同时发生强烈声响,造成设备、井巷的破坏、人员的伤亡等。除此之外,冲击地压还可能造成其他矿井灾害,尤其是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以及水灾,破坏通风系统,严重时造成地面震动和建筑物损坏等。

公开资料显示,在我国,冲击地压最早于1933年发生在抚顺胜利煤矿。之后,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不断扩大,北京、抚顺、枣庄、开滦、大同、北票、南桐等矿区的许多矿井,都先后有冲击地压现象发生。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冲击地压的危害将更加突出。

冲击地压造成的损失不计其数,所到之处巷道毁坏严重、人员伤亡惨重,严重制约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2008年6月5日,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秋煤矿(以下简称千秋煤矿)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15时57分,千秋煤矿21201综采工作面下副巷外口以里725-830米处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最终造成13人死亡、11人受伤。

2011年11月3日19时4 5分许,河南义煤集团公司千秋煤矿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地面震感强烈,巷道发生严重的挤压垮冒,将正在该巷作业的矿工封堵或掩埋,造成10人死亡。

2017年1月17日,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人死亡。

2017年11月11日3时12分,辽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初步分析为冲击地压事故,该矿702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约220米巷道出现大面积底鼓、冒顶,且煤帮位移明显,造成10人死亡。

2018年10月20日23时左右,山东省能源集团龙矿集团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303泄水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约100米范围内巷道出现不同程度破坏。该矿当班下井334人,经过9天的井下救援,22名被困矿工中,1人生还,21人遇难。

不仅在我国,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地压的威胁。据《中国能源报》报道,1783年英国在世界上首先报导了煤矿中所发生的冲击地压现象。以后在前苏联、南非、德国、美国、加拿大、印度、英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冲击地压现象时有发生。

为减少冲击地压带来的破坏,2018年5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2018年8月1日实施。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把煤矿建设关口,最大限度减少新增冲击地压矿井,分类处置存量冲击地压矿井,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随后,国家相关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冲击地压防治科技攻关力度,具备了一定的技术装备基础,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但随着开采深度和开发强度的增加,冲击地压灾害日益凸显,且与其他灾害相互耦合叠加,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

同时上述负责人表示,煤矿冲击地压灾害防治是世界性技术难题,致灾机理十分复杂,与灾害防治密切相关的地质勘查、检测检验、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尚不完善,灵敏度和精确度不高的问题有待提高。同时,灾害防治技术、工艺、装备和措施的针对性、可靠性也有待加强。

公开信息显示,我国现有冲击地压矿井产能约4亿吨/年,三分之二分布在煤炭净调入省份,一半以上属于冶金与化工用煤,在煤炭供应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对于冲击地压矿井并没有采取一刀切,而是对于经省级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具备灾害防治能力且治理到位的矿井,进行“限产和减人”,减少干扰;同时,国家将加强对煤矿冲击地压等动力灾害理论研究和防治技术创新的支持。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东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