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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补继续支持垃圾焚烧行业 但地方责任需先行

2020-04-07 10:01:16 浙商证券   作者: 牛波  

《新增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级责任,补贴继续。

投资要点

明确新老划断时点,国补继续但总量未定,打消下放地方顾虑

《通知》明确 2020 年 1 月 20 日为新老划断时点,20 日之后并网发电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之前为存量项目。新项目将由国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存量项目另行管理,但尚未明确今年补助资金规模。我们认为新政打消了市场关于垃圾焚烧国补政策下放地方且各地将差异化补贴的担忧,稳定了市场预期,继续激发企业加大垃圾焚烧行业的资本开支。

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地方责任为先决条件,规范行业发展体系新政对各省(区、市)提出先决责任要求:

1)编写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2)省补先到位,补贴电价明晰;3)项目经济合理性适当,且地方已实行垃圾收费制度等。同时明确将由财政部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新增项目补贴总额,发改委确定补助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和项目清单,电网企业在此基础上于每年 3 月底确定确定上一年度新增补助项目清单,测算补助资金需求,明确年度绩效目标,并向国家提出申请。我们认为新政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主要部门的责任体系,为后续垃圾焚烧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路径保障。

行业规划加速出台,发展空间将有章可循,增强产业发展确定性

据我们统计,目前已有安徽、福建、海南、河北、河南等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了专项规划。因新政要求纳入国补的先决条件是地方先有专项规划或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在环保压力下我们认为将倒逼各地政府加速出台对应文件。如此将明确各地区垃圾焚烧行业未来发展空间,有利于企业把握发展节奏。

以河南为例,2018 年底全省投运规模约在 0.79 万吨/日,《规划》明确到 2020年投运 3.2 万吨/日,2030 年投运 8.4 万吨/日,12 年期 GAGR 达到 22%,全省投资空间 400 亿元,运营空间最大 60 亿元/年,发展空间和速度都十分可观。

投资建议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新政明确补贴责任,打消市场担忧的背景下,行业发展有望加速前进。垃圾焚烧行业行业集中度较高,订单有望向优质企业倾斜,我们建议紧跟各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优选在对应地区有良好市场开拓能力和丰富订单储备的公司,结合订单、估值和业绩弹性等多因素考虑,我们重点推荐瀚蓝环境、伟明环保和城发环境。

风险提示

疫情延长致工程进度延期,增量补贴过量触发预警致下一年补贴收缩等。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可再生能源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