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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下降

2020-04-10 10:18:52 广州日报   作者: 蒋幸端  

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渡过难关,东莞将阶段性降低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优惠措施将惠及全市所有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管道天然气用户,预计共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1.3亿元。

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了解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提出,上游供气价格与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分别在2月22日至6月30日、2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阶段性降价,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更多优惠气源。

此外,东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户配气及销售最高限价。其中,在配气最高限价方面,要求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东莞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配气最高限价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其中年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以上的最高限价(下同)由0.132元/立方米降至0.119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1500(含)万立方米由0.540元/立方米降至0.486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含)万立方米以下由0.984元降至0.886元/立方米。

同时,制定了销售最高限价。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东莞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销售最高限价调整为:年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以上由3.29元/立方米降至2.99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1500(含)万立方米由3.66元/立方米降至3.36元/立方米;年用气量500(含)万立方米以下由4.06元降至3.76元/立方米。另外,对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用气价格不做调整。

《通知》还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要抓紧落实降价政策,确保降价红利全部传递到终端用户。对不落实降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东莞市发改局将联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