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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新疆、甘肃两个煤矿项目 涉及产能360万吨/年

2020-06-24 10:22:31 中国煤炭市场网

近日,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了新疆、甘肃两个煤矿项目,涉及产能360万吨/年。

通知称,为推进新疆及黄陇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沙湾矿区西区红山西煤矿项目、华亭矿区五举煤矿项目。

沙湾矿区西区红山西煤矿建设规模12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部,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单钩串车。煤炭洗选采用复合干法分选工艺。煤矿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巴音沟35千伏变电所和齐里巴斯陶35千伏变电所。

通知明确,此项目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华亭矿区五举煤矿建设规模24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东部槐树底下村东南侧,采用立井暗斜井开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投产时布置2个综采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蓄电池电机车、无极绳绞车及串车。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分选工艺。煤矿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锦屏110千伏变电站和尚家塬330千伏变电站。

通知强调,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新疆,甘肃,煤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