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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2022-01-06 10:15:44 北京日报   作者: 武红利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

“十四五”时期,本市对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据介绍,《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夯实绿色低碳基础、推动能源效率提升、建设循环发展体系、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提升专业能力建设等5方面17项重点任务,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市区两级管理的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规划》提出,全市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1150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571万吨以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8%、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和人均碳排放分别下降9%、7%。

除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指标外,《规划》还明确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新建机房平均PUE值、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以及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单位遴选、能效领跑者遴选、水效领跑者遴选等方面的指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可喜成就。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和用水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7.8%、20.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6.4%、12.4%、15.4%,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制,营造节能降碳工作氛围,逐级逐项分解任务指标,不断强化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作用等,将《规划》明确的指标和任务落细落实,发挥好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北京市,节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