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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2022-03-29 10:09:04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为深刻吸取近期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推动煤矿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近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暨安全生产许可集中执法的通知》,部署从4月1日至9月30日,对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及所有煤矿开展为期6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通知明确,集中执法检查分监管部门、上级公司、煤矿三个层面,重点检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检查执法、安全生产许可、复工复产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重点检查煤矿上级公司重大灾害治理及防范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重点检查煤矿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任务措施、风险辨识评估和分析研判、重大灾害“一矿一策”措施落实、采掘接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许可等九个方面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制定和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2.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工作会、历次煤矿安全视频会落实情况;国家矿山安监局来陕检查督查及省级部门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省安委办《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落实情况;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六项标准规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等落实情况;煤矿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电子封条”建设情况;《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陕安委〔2022〕3号)《陕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重点煤矿监管情况。产能核增保供煤矿、两个采区两个水平同时生产煤矿、单班入井超500人煤矿、托管煤矿、长期停工停产煤矿、整合技改煤矿、灾害严重煤矿等派驻工作组、联系包保、安全巡查、驻矿盯守等措施落实情况。

5.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开展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情况;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和“互联网+监管执法”及文书制作情况;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情况。

6.煤矿复工复产情况。复工复产矿井安全培训、风险隐患辨识排查、检查验收、整改复查、签字审批情况。

7.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监管情况。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新办、变更(技术改造、系统改造)审查情况,事中事后日常监管情况等。

(二)煤矿上级公司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等部署落实情况。

2.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制定和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3.重大灾害治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煤矿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顶层设计方案及“一矿一策”措施落实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规定向所属煤矿派驻安全生产工作组及开展安全检查等情况。

5.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上级部门查出隐患及整改要求跟踪督办及处理处罚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情况。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三量管理”及采掘接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等。

(三)煤矿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等部署落实情况。

2.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对照井工煤矿221项、露天煤矿165项安全自检表等开展自查制定治本攻坚任务措施情况。

3.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和风险辨识评估情况。健全制度、开展辨识评估、风险告知及动态更新、责任措施落实等。

4.煤矿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顶层设计方案及“一矿一策”措施落实情况。

5.“三量”达标情况。年度、月度采掘计划及动态管理情况,“三量”达不到要求是否进行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指标。

6.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的法定职责履职情况。

7.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四个专项”整治、国家矿山安监局来陕检查反馈问题和上级部门检查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回头看”自查情况。

8.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六项标准规定”等落实情况,“电子封条”建设情况。

9.煤矿安全生产许可方面。煤矿是否加强动态安全管理,持续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陕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持证条件。重点检查2021年7月以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新办、变更的煤矿。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按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变更,是否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

此外,通知要求,为确保集中执法检查切实取得实效,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成立集中执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统筹推进煤矿安全各项工作,对直接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同时要求市级监管部门要对县级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煤矿按比例进行检查抽查。要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法检查前要认真研判被检查煤矿的主要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检查重点,针对性制作《检查方案》,精准执法。要严格执法全流程、各环节管理,全面运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违法违规行为描述,确保执法检查精准有效。要严格执法处罚,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纠正执法走过场、避重就轻等执法“宽、松、软”行为。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陕西省,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