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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建筑碳排放标识

2023-06-06 09:10:25 5e

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到 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主要目标。积极做好标准引领,推广低碳技术建筑应用,实现建筑更低碳排放成为行业发展焦点。

CECS标准《建筑碳排放标识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22年第一批项目,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编制。该标准是在建筑碳排放测算方法相对明晰,建筑各阶段碳排放占比相对明确的基础上,为了引导建筑低碳技术应用和建筑低碳消费理念而提出的。通过借鉴国内外相关成功经验,比较国内外建筑碳排放评价差异,确定了本标准的编制目标和编制思路,并设置了技术大纲。关键技术内容包括碳排放量基准设置、减碳量确定、减碳水平标识等。

《建筑碳排放标识标准》旨在基于建筑碳排放量测量及核算客观评价节能降碳成效,以标识表达碳减排结果,从碳排放定量角度引导建筑低碳消费,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深度推进建筑低碳技术的应用,推动建筑双碳目标落实,掀开建筑领域从“算能源大帐”到“算低碳技术精细帐”新篇章。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低碳建筑发展,引导建筑低碳技术应用,现组织公开征集建筑碳排放标识,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应征“建筑碳排放标识”作品设计方案应包含碳排放量、基线依据、标识类型等必要素;充分体现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数字化的过程,以具体分数或等级定量标示每一栋楼宇在双碳目标中所处的位置;标识图像与色彩和谐互补,具有合理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调简约明快,易于识别、记忆与认同;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遍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及制作周边展示,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和通过不同媒介传播;作品画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设计说明等任何文字信息;不能与其它标识近似和雷同;作品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集体和单位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自函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结束。

四、投稿方式

应征者应填写《建筑碳排放标识征集报名表》,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字;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应征作品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一律采用A4(210×297mm)纸构图。

应征者应将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含设计方案)同时通过书面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填报信息不全或提交资料不全,将不具备参评资格。

五、评选奖励和发布

本次活动设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给予资金和荣誉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本次征集活动,中选方案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秀奖奖励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负责标识的征集、评选和发布。

(二)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活动的所有约定。所有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底稿。

(五)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收稿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稿电子邮箱:bcec@cbs.com.cn

联系人:郭伟

电话:18911526298/010-68799381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邮 编:100084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公开征集 ,建筑碳排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