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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品牌评价通则》发布实施

2025-07-18 15:48:25 5e

当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为响应我国“双碳”目标,《绿色低碳品牌评价通则》(T/ACEF 211-2025)团体标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品牌建设提供了新的动能。

该标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传播基金、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江门双碳实验室等20家单位联合参编,涵盖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教育机构、认证机构及企业主体多个领域。在编制过程中,50余位专业人士提供了起草建议,经过实地调研、交流研讨、组织评审等严谨环节,最终形成了这一标准。

此标准的出台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是落实“双碳” 战略及相关政策精神的具体举措,以标准促发展,为“双碳” 目标实现提供品牌标准支撑;也是应对全球环境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动,有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新优势;同时,它填补了专门针对绿色低碳品牌评价的依据空白,让绿色低碳融入品牌建设和价值评估工作更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此外,还能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提升竞争力,引导企业在品牌建设中坚持创新,且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为健全标准体系、培育壮大绿色新质生产力助力。

为保障标准顺利实施,相关方面制定了实施办法。申请单位需按要求填写《绿色低碳品牌评价申请表》《绿色低碳品牌评价申报材料》,并按照“提交申请材料→评审→结果公示→动态管理”的程序参与绿色低碳品牌评价,通过评价的企业将获得评价报告和证书。

据了解,该标准的编制组还将通过举办绿色低碳品牌建设培训班、召开年度会议、走进品牌主体企业开展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标准的落地与推广,助力绿色低碳事业发展。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绿色低碳,品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