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以区域间能源务实合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发挥统筹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上合组织国家开展多边和双边能源领域交流,促进中外企业能源项目签约,达成了一系列能源合作成果文件,进一步开拓了上合组织国家能源绿色转型路径,推动中国—上合组织国家能源合作交出“靓丽答卷”。
积极举办上合组织能源领域国际交流活动
2025年6月26日—27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在浙江省宁波市成功举办上合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近20个上合组织国家的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代表全程参与,实现“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机制的重大突破。会议期间取得多项突出成果:发布上合组织能源合作专题宣传片《上合力量,共创能源可持续未来》,全景展现区域能源合作重大成就;发布《中国—上合组织可再生能源合作报告2024》,系统诠释区域可再生能源合作现状与前景展望;推动中外企业签约25个项目,签约金额约400亿元,总装机规模达1200万千瓦,进一步落实上合组织国家能源合作。
促进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务实合作全面推进
为做好上合组织天津峰会能源领域成果筹备,中国国家能源局全面统筹指导各能源企业积极作为,加大与相关国家能源合作力度。据统计,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电力和可再生能源项目163个,签约总额超3300亿元人民币,项目总装机超77GW,覆盖光伏、风电等多个领域,油气类项目61个、煤炭类项目5个,油气、煤炭类项目投资金额约445亿元,形成 “签约-开工-投产”的全链条推进格局,为做好峰会能源领域筹备奠定坚实基础。
助力中国—上合组织可再生能源合作迅猛发展
截至2024年底,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3.1亿千瓦,是成立之初的14.5倍,约占全球50%。上合组织国家2024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2亿千瓦,约占全球新增装机的72%。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与上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装机已达9600万千瓦。
下一步,中国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领域交流与合作,助力中国和上合组织国家能源可持续发展,为世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上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