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新版《能源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氢能明确纳入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解决了氢能长期被归类为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审批限制。这一法律层面的突破,为氢能产业链发展扫清了关键障碍。2025年4月,财政部发布通知,安排超过2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这是国家对氢能交通领域持续支持的最新举措。不仅如此,2025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超20条政策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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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实施,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将氢能纳入能源管理体系,氢能管理属性发生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为完善氢能产业政策体系、推动技术创新、构建绿色低碳氢能供应系统、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拓展多元应用场景,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2025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标准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文件指出,促进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加快制定氢气道路运输技术规范等标准,支撑构建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在《标准方案》的关键核心标准项目清单中,列出了《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技术归口为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围绕清洁氢制取、存储与转储、输运与配给、动力与物料利用4大方向,拟部署22项揭榜任务,研究形成一批清洁氢制—储—输—用成套技术与装备,推动清洁氢在交通、冶金、化工等领域应用落地。
2025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其中有两项与氢能产业有关,分别是第7项3000标碱性电解制氢设备和第10项630兆瓦燃煤机组掺氨发电技术燃煤机组。
2025年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共有112项绿色技术推广,其中涉及氢能技术4项,分别为氢能交通、氢冶金、氢燃料电池等方面。
2025年2月6日,工信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评审结果,共有116项重大技术装备公示,其中包含6项氢能相关重大技术装备,涉及甲醇燃料供应系统、氢气压缩机、加氢反应器等。
2025年2月10日,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技术”。
2025年2月12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包括纯氢竖炉还原技术、分层供热低碳富氢烧结技术、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金技术、氢冶金直接还原炼铁工艺技术、氢燃料动力船舶关键技术、大功率船用甲醇燃料发动机等多项氢能技术。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今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标,涵盖供应保障、绿色低碳转型及发展质量效益等方面,提出稳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氢能信息平台建设及管道输氢试点等任务,旨在加速氢能技术与市场的深度融合。
2025年4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指出,下达2025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超135亿元。此次下达的资金具体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2年度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以及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等方面。其中,中央财政下达23.4亿元,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2025年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文,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积极稳妥推广多元化氢能储运方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
2025年5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初步名单公示》。该名单共242个平台入选,其中有6个平台涉及氢能领域。
2025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探索推动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应用,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内河近零碳码头。
2025年10月13日,发改委印发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首次将绿色氢氨醇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考核体系。文件明确要求重点用能行业需通过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方式完成非电消费目标,并建立监测、评价与考核机制,对未达标企业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
2025年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指出,本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其中,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方向涉及氢能。支持资金标准如下: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项目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对于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此外,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用于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
2025年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公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的通知》指出,支持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并予公示。
2025年10月22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修订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3.0》正式发布。在氢燃料电池汽车部分,技术路线图明确提出的总目标是:2030年、2035年、2040年保有辆目标分别达50万辆以上、100万辆以上、400万辆以上。
2025年11月10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该文件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首次将氢能置于新能源消纳体系的核心位置,明确绿氢作为“灵活负荷”“储能载体”“跨产业融合媒介”的三重定位,鼓励绿氢项目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发展,推动西部绿氢大基地建设,并探索氢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2025年11月20日,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项目,供采购人参考使用。意见稿中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氢能)汽车。根据意见稿附件,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包括了乘用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环卫车和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其中氢燃料电池乘用车要求氢气消耗量≤0.9kg/100km。
2025年12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明确了全国以及各省在氢能领域相关的主要投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