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煤炭与矿产司司长特里·维纳尔诺(Tri Winarno)表示,该部已批准了第一代持有煤炭开采特许经营协议(PKP2B)及采矿业务许可证(IUP)的国有矿业公司100%的年度生产额度,但要求这些企业预先划拨至少30%的煤炭产量以履行国内市场义务(DMO),供应国内电力企业。
“目前的情况是,对于第一代PKP2B和国有的IUP持有者,我们给予100%生产额度批复。作为回报,我们要求他们在初期至少提前供应30%给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 印尼媒体Petromindo援引维纳尔诺表示。
他补充道,随着其他公司的生产额度陆续获得批准,用于国内市场义务的煤炭供应也将逐步从这些新增的生产商处获得。
维纳尔诺强调,国内市场义务供应的行业和定价都将遵循现行法规,包括印尼电力、水泥及其他战略性行业。定价方面,目前则暂无变化。
从矿商的角度,印尼矿业专业人士协会(PERHAPI)成员表示,矿商已向政府提议,将私营水泥厂等非国有企业和非公共服务义务(PSO)用户排除在可以国内市场义务定价买煤的资格之外。
另外,由于今年批准的煤炭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RKAB)总量有所削减,预计国内市场义务的供应比例将相应提高。针对多家公司产量计划被削减的情况,维纳尔诺指出,相关数据尚未最终确定,在计划批准正式发布之前,企业仍可要求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