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调水、节水两手都要硬原则,通过强化节水评价的全过程管理,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受水区用水效率和效益。到2030年,节水评价全过程管理逐步完善,受水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优于国内同类地区平均水平;到2035年,受水区水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更加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新格局。
《意见》要求,在重大引调水工程论证阶段,必须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科学论证并确定工程规模和布局。全面落实节水评价措施,推动节水设施建设在工程建设期同步推进,并强化节水评价执行监督。工程投入运行后,定期对受水区节水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
《意见》还着重强调实施深度控水战略,要求受水区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四水四定”原则,强化关键节水指标的刚性约束。通过优化多水源配置,加快探索实行水预算管理等方式,细化落实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受水区落实节水优先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