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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完成现行58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全面复审

2026-09-03 14:33:27 金台资讯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 共建共治美丽江西”新闻发布会。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廖兵介绍,作为全国首批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江西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标准相关规定,已完成现行58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清理复审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提质升级筑牢法治基础。
 
标准立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管有没有“尺子”可量、污染治理有没有“靶子”可打。为适配法典实施后的新要求、新标准,本次清理严格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六类清理情形,落实“谁归口、谁负责”工作机制,由各业务处室、标准起草单位开展技术初审,法规与标准处统筹复核,同步结合AI审查提示逐项开展研判,重点核查标准是否符合上位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排查标龄老化、交叉重复、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确保每一项标准的处置都有据可查、论证充分。
 
“我们在清理工作坚持‘该减则减、该留则留’原则,对已被国家或行业标准替代、技术过时、管理场景发生重大变化的标准坚决予以废止,以避免国标与地标重复冲突,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对立足江西稀土、陶瓷、水产养殖、农村水环境等地方特色,填补国家空白、技术指标严于国标、实施成效显著的标准予以保留。”廖兵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通过持续跟踪国家标准制修订动态,聚焦特色产业与特征污染物,科学稳妥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供给,以高标准引领赋能美丽江西建设。



责任编辑: 江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