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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收购新华水电受阻国务院国资委

2013-05-03 09:49:18 东方早报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水利,600116)昨晚的一则公告显示,一宗价值近40亿元的国企之间的并购受阻于国务院国资委。

三峡水利此前于3月20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2月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摘牌方式成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编注: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全资子公司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水电”)55%股权的意向受让人,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收购新华水电的股权,双方于3月13日签署了交易合同,中国节能以现金39.6亿元收购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资”)持有的新华水力55%股权。

新华水电持有三峡水利7.48%股权,而中国节能控股的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节能”)持有三峡水利13.82%股权,股权收购导致中国节能持有三峡水利21.3%股权,成为实际控制人。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人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成为国务院国资委。

昨晚三峡水利的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同意,交易终止。

资料显示,中国节能的前身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投资”),201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节能投资与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节能。

2003年,重庆市万州电力总公司将所持重庆中节能股权分别转让给中国节能投资、湖南三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投资成为重庆中节能控股股东及三峡水利实际控制人。2006年4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的全资子公司新华投资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持有三峡水利700万股股份,加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管理的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持有三峡水利3273.60万股国家股、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三峡水利248.11万股股份,三家单位合计持有4221.71万股股份,超过原第一大股东重庆中节能持有的股份,成为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人。

这也意味着,在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股三峡水利之前,三峡水利的实际控股股东就为中国节能。

在昨晚的公告中,三峡水利并未披露被否的原因。

在此前4月25日召开的三峡水利股东大会上,三峡水利增资盈江县民瑞水电有限公司和投资建设芒牙河二级电站的议案引发了上述两大股东的不同意见,虽然议案以62.08%的赞成票“惊险过关”,但中国节能对这两项议案投下了反对票。据媒体报道称,中国节能股东代表薛茫茫和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的股东代表表示,双方所代表的两家央企关系一直很融洽,并无矛盾。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中国节能,新华水电,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