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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参照价再次跨过4%红线

2009-08-13 09:09:45 北京晨报   作者: 李隽琼  
  在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调价后的第14个工作日,中国油价的国际参照价的涨幅再次轻易跨过4%的涨价“红线”。国内能源信息网息旺能源昨天最新监测结果显示,以7月27日为基准日,截至8月10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加权均价在22个连续移动的工作日内的变化率已达4.07%。

  在10个连续移动的工作日内,三地油价的加权均价的变化率更是高达10.11%,而国际油价的最新态势无疑增加了国内油价在新周期中上调的可能性,中国油价自此进入新一轮调整前的密切观察期。

  国际油价近日高位震荡,8月10日国际油价虽小幅下跌,但仍然收于每桶70美元之上。市场开始远望新一轮国内油价调整的时间节点。最近的一次调整始于7月29日凌晨,根据国内新的价格机制规定,如果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上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可相应提高;如下降幅度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可相应降低。

  受益于国家发改委5月初所公布油价机制中的上述调整细节,市场中活跃的油商开始博弈新一轮油价上涨,包括重庆在内的部分加油站取消价格优惠。但目前关于中国油价是否过高,以及油价机制是否应该保持透明度的问题,各方争论不休。

  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许小年在其最新一期的博客中表示,争论的问题应该是成品油的定价机制,而不是具体价格的高低;应该是价格管制的合理及合法与否,而不是政府所定价格的合适与否。“合适的成品油价是多少?我们谁也不知道,市场说了算。美国的成品油价不能作为中国的定价标准,因为美国市场上的供需形势和中国大不一样,比较中美的价差毫无意义。生产成本也不是定价的基础。市场经济中,价格由供给和需求决定。”许小年称。

  国家发改委8月3日通报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时则称,将继续坚决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格。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国内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