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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溢油在行动

2009-08-18 13:30:38 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 卢延杰  
巡航执法检查向常态化转变为渤海海域的石油勘探开发织就了安全之网。在未来,海上执法队伍将同石油企业一起,就保护海洋环境并合理开发达成良好的合作共识。
6月18日10时55分,停靠在青岛团岛码头的中国海监总队11、21号海监船汽笛声声,再过5分钟,这两艘搭载了包括8名执法监察人员在内的执法船就要首航出发,赶赴渤海预定海域执行为期3个月的检查任务。由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启动的渤海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任务大幕拉开。
“用海”必须“护海”
从祖国的上空遥遥俯瞰,渤海就好似一只镶嵌进中国北部大陆的“海碗”,祖祖辈辈生活于此的居民将它视作“聚宝盆”。渤海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能源支持。在这片海域作业的包括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康菲、科麦奇等十余家中外石油公司,共开发有20多个油田区。海上石油产量突破2000万吨。
作为我国唯一的内海,半封闭的地理环境为渤海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水交换能力差,渤海抵御环境破坏的能力薄弱。目前,渤海的主要污染来自流域周边工业废水、农药化肥以及生活用水等陆源污染物。此外,船舶石油产品跑冒滴漏、船舶生活污水、海水养殖中使用的添加剂等也会对海洋环境构成威胁,而一些突发的溢油事故也会造成重大的环境损害。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恶意破坏海底输油管道盗采石油,不仅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容易引发溢油事故。”油气生产企业也感觉身受其害。
据统计,2008年渤海共发现12起溢油量10吨以下的小型油污染事件。
此次渤海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的目的之一就是建立海上溢油应急机制,加强对辽东湾、渤海湾、渤海中部和南部区域的监督检查。
“一旦出现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影响很大,首当其冲的就是养殖业。” 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副总队长肖惠武表示,“大面积的溢油还有可能引发火灾,对海上石油企业的生产安全构成威胁;泄漏的石油还会影响沿海旅游业的发展;阻碍海上交通运输;污染的海水对海底微生物的破坏,还会引发赤潮。”
与此前国家海洋局进行的一些巡航检查不同的是,此次检查实现了两大转变:“首先是检查的常态化,其次是检查被上升到了国家层面。”肖惠武指出。
国家海洋局原有的检查活动是不定期和非制度化的,定期巡航执法检查的开展将有效弥补这一缺憾,对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有序进行产生积极影响。
“海陆空”立体监控
精铸造而利剑出。为了增强定期巡航执法检查的效果,中国海监总队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重新设置了巡检的时间和频率,专门派出具备千吨级规模的11、21号海监船,由固定航线对渤海的海上石油平台、储油装置、陆岸终端处理厂、勘探和油田建设工程船等进行全海域的覆盖巡检;每年要实现对有人石油平台、有人海上储油装置和人工岛油田的有目标登检,控制渤海现有隐患,规范石油企业行为,为推动石油勘探开发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海上溢油监测的“千里眼”,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也在相应地调整着自己的步调。“我们在卫星常规监测的基础上,会依据定期巡航检查的航线调整卫星探测计划,加强中心同海监总队的联动和反馈跟踪,以便更好地发挥海洋溢油污染应急联动机制的作用。”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技术一部副主任邹斌对记者说。
2007到2008年间,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共对外发布渤海溢油监测报告670份,发布溢油异常信息64次,实现对渤海24小时全天候监测。
在未来,国家海洋局将不断完善“海陆空”全方位的立体监控体系。如果海上出现突发溢油事故,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在接到星载雷达传回的海面目标成像后,经过卫星中心海上溢油遥感监测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将处理出的监测数据迅速通报给中国海监总队,海监总队便可立即派出飞机和执法船只赶赴现场进行控制和取样,随后中国海监北海区检验鉴定中心会对样品进行“油指纹”分析以及溯源工作,监察人员就可以顺利地找出溢油事故的原因和源头,从而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海洋污染。
防范溢油共同努力
众人拾柴火焰高,渤海石油勘探开发的安全有序以及整个海洋环境的良好维护,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和海上石油企业的共同努力。随着今后定期巡航执法检查的不断开展,双方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对此,中国安全生产研究院刘铁民院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在涉及海洋安全和环保问题方面,国家环保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海洋局等主管部门,应形成多方综合的监督管理体系。刘铁民说:“三部门要互通有无,形成一股合力。只有目标一致、行动统一,才能更好地发挥定期巡航执法检查的作用。”
此外,国家海洋局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支持服务和管理促进工作。这也是中国海监总队今后努力的方向,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完成从管理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我们会比以往更加强调服务企业的宗旨,和企业合作建立海上应急系统,保障生产安全,查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肖惠武表示,“未来中国海监总队还将把在渤海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对东海、南海的执法监管上,提高对中国整个海域的服务管理能力。”
就在不久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专门安排了一场法规培训座谈会,为海域内各石油企业普法、讲法。中国海监总队还计划趁巡航的机会进行送法上门,把法律资料带到每一位油井平台的工作人员手上,提高企业的维权、守法意识。
随着理念的更新、设备的投入,石油公司在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将成为进一步推动海上石油企业安全、环保全面进步的良好契机。
中海油相关负责人对定期巡航执法检查表示欢迎:“定期巡航执法检查作为国家的一项规章制度,它既对企业提出了新要求,也是对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有力支持,中海油会一如既往地配合。此外,我们还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实际执行标准。”中海油现已在所有投产的采油平台和浮式生产储油装置上配备了先进的围油栏、撇油器、溢油分散剂等溢油处理器材,并设立专门的溢油应急机制。为了使渤海和北部湾的服务功能更强,中海油还计划建造吨位更大的溢油环保回收船。
目前,中海油在天津塘沽、辽宁绥中、山东龙口、广东惠州、广东珠海、广东深圳和广西涠洲岛筹备建造的卫星基地已顺利投入使用。覆盖中国整个海域的溢油应急响应服务网络,在提高中海油溢油预警和处置能力的同时,也为定期巡航执法监察提供了技术支持。
有了企业与执法部门的协同作战,波澜壮阔的渤海将更加蔚蓝璀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溢油 石油勘探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