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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决议体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责任

2009-09-02 09:51:45 中国能源网   作者: 代松阳  
中国能源网讯 8月27日,一份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也是我国最高立法机构首次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做出的决议。
三日后,适逢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主办“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专家座谈会,一大批政、学、企三界气候变化与能源领域专家齐聚一堂。人大此项决议草案自然成为与会专家广泛热议的焦点。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在会上指出,人大这一应对气候变化决议是伟大的!最起码它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给全国人民敲响了一次警钟!
数据显示,我国气象灾害种类繁多,水灾、旱灾、风灾、雪灾等极端气候影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造成总损失的70%以上,平均每年受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约达3.8亿人次。受灾农作物占所有农作物的20%―35%。在气候变化的适应问题上我国所受损失可见一斑。
徐锭明主任回顾中央领导对“低碳经济”的提法时说:“2007年9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澳大利亚第一次谈到低碳,08年中央政治局学习会、G8会议又提低碳,09年7月6日讲低碳,8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讲低碳,8月27日人大决议还讲低碳。这说明中央已越来越重视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发展。”
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薛惠峰也指出,站在最高权力机关发布这一决议草案,代表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和决心,同级别的提案在美国都未曾颁布,说明我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态度。这一决议不仅顺应国家需要,也契合国际发展形势,展现了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负责的大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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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决议 中国 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