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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罗生门:无人受贿的行贿案

2009-09-02 14:07:49 时代周报

2009年8月,经美国司法部的文件“踢爆”,美国控制组件公司(以下简称CCI)在1998年至2007年间,向30多个国家行贿236次,这其中也包括中国大陆的9家央企。

  但在时代周报调查中,有涉案央企矢口否认,更甚者竟懵懂不知自己已“海外扬名”,更惶论找到受贿者。

  治理之乱,央企之殇!

  对外企在华行贿行为,对于海外媒体已不是什么新闻。

  有外资市场调查人员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十年前他们初到中国时的任务仅是负责为外企客户调查假冒品牌,而如今业务已拓展至为客户拿到招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时代周报》记者 宋阳标 发自北京

  身陷行贿门的CCI,在中国大陆北京、上海、成都、大连、广州5个城市均设有办事处。在位于北京的CCI办事处外,时代周报记者发现,该办公室大门已经用铁链锁住,门右侧墙上本来贴着企业标牌的地方也被除去,只留下2道白色的底印。

  大厦的工作人员似乎对CCI这个词很熟悉,她表示这个公司已经搬走好久了。

  虽然无论此时身在何方,CCI已经无法脱身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但究竟是谁收受了CCI的贿赂?在涉案央企的三缄其口或竭力辩驳下,越发显得扑朔迷离。

  CCI认罪认罚

  本月初,美国司法部表示,CCI在兰乔圣玛格丽塔的联邦法庭承认行贿指控,并同意支付1820万美元的刑事罚款。

  7月31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的圣安娜地区法官James V. Selna即将审理本案的前夜,CCI公司承认了三部分犯罪信息。作为其认罪协议的一部分,CCI还同意建立、实施和维持一个全面的反贿赂方案:其保留3年独立的守法监督,审查并遵守该程序,定期向美国司法部汇报,为组织缓刑3年,并继续配合司法部的调查。

  CCI设计并生产用于石油、天然气、核能以及发电需要的控制阀。根据现有的资料和认罪协议,在1998-2007年间,CCI在中国、韩国、马来西亚、阿联酋和其他国家,通过贿赂官员和众多国家的私人公司和其他国家的客户的员工而获取或保留业务,这种贿赂行为违反了外国腐败行为法和旅行法。

  美国司法部指控CCI对外国官员的贿赂,其中有中国石油(12.91,0.05,0.39%)物资装备公司、中石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其他国家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官员、中国石油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阿联酋的国家石油建设公司以及韩国的水电和核电。

  截至目前,涉案的中国公司共9家,它们分别是: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大唐电力(音译)、定州电力(音译)、中海油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40.64,0.24,0.59%)集团、中石油、中国石油物资装备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国华电力(音译)。

  据悉,2009年1月8日, CCI的全球工厂的销售原主任马里奥·科维诺承认一项串谋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罪名,承认向个人及企业行贿约100万美元。CCI的前财务主任理查德·摩洛克,于2009年2月3日承认向相关企业及个人行贿约62万美元。CCI也承认,从2003年到2007年,它在30多个国家,合计进行了236起行贿销售,创造净利润约4650万美元。

  虽然此事由美国司法部披露而引发,但是在美国国内,媒体对此报道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热情,大部分媒体均是转载美国企业通讯社稿件,少数像《芝加哥新闻报》、《伯明翰邮报》等是自己的编辑或者专栏作家的评述。华盛顿邮报驻京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自己仅仅是知道这个事情,他们并没有报道此事,似乎总部也没报道这个事情。国外媒体对中国企业涉案的消息绝大部分来自新华社的报道,鲜有自采稿件。

  对外企在华行贿行为,对于海外媒体已不是什么新闻。《亚洲华尔街日报》撰稿人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和曾担任过《华尔街日报》和《道琼斯》杂志社驻中国的负责人James Mcgregor两人分别写出《失去新中国》和《十亿消费者》两本著作,书中以专门的章节对跨国公司在华贿赂现象作了描述。这两本书在西方都引发了轰动。《失去新中国》出版后荣获2004年纽约《太阳报》纪实作品年度奖、亚洲公司2004季度读书奖、富士比读书俱乐部2004年推荐作品等荣誉;而《十亿消费者》是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为该书写的推荐序,西方主流媒体如Financial Times 、CBS等都作了大量报道。

  有外资市场调查人员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十年前他们初到中国时的任务仅是负责为外企客户调查假冒品牌,而如今业务已拓展至为客户拿到招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涉案央企大呼无辜

  在CCI贿赂事件披露后,中国9家涉案企业有的发表声明撇清责任,有的宣告自查,有的则默不作声。

  根据CCI公司及其母公司IMI反馈至华润电力的资料及目前的自查结果,华润电力旗下共有3家企业涉及与CCI的交易。

  但在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华润控股有限公司时,该公司一位女士表示,他们公司的所有态度都已经在之前发布的声明里体现出来了,如果有什么新的进展,将会即时发布在网站上。

  8月20日,华润电力发布的声明里透露:华润电力已于今年2月从海外媒体渠道得知美国司法部的调查,随即展开对旗下公司或员工可能涉及CCI海外行贿案这一事件的调查。其间华润电力主动联络CCI公司及其母公司IMI,要求其提供与华润电力公司相关涉案交易的资料。同时对旗下任何曾经向CCI公司采购过设备或零部件的企业发出通知,要求下属企业进行自查,并由华润电力内审部对任何涉及与CCI交易的下属企业进行调查。涉案的大唐电力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他们还不清楚这个事情是否与自己有关系。

  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与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的定州电力(Dingzhou Power)名称最接近的是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公司,此前许多媒体误将该公司名称写为国华定州发电有限公司。

  在时代周报记者辗转找到该公司负责新闻接待工作的人员时,他们表示对此事不清楚。在问为何外面都传开了,为什么他们还不了解情况时,他们竟表示是因为他们上不了网,所以不了解外面的情况。

  而国华电力已通过神华集团发表声明澄清:在获知美国司法部指控美国组件公司(CCI)向国华电力行贿的情况后,国华电力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内部调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受贿行为。国华电力在声明中表示“公司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却并没有否认公司与CCI存在业务往来,也没有出示没有受贿的进一步证据。

  另一个据称因翻译错误导致上榜的企业国华能源则发表公开声明表示:我公司从来没有直接或间接与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发生过任何业务联系,根本不存在接受其贿赂的可能。因此,我公司郑重声明,所有涉及我公司接受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贿赂的报道均不属实,对相关媒体,我公司将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涉案的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网站所公布的电话长期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只是在网站上发布了一篇《回应贿赂门:与CCI业务中未发现违规》的文章,这篇发布于2009年8月20日的声明称:经调查,集团有3家所属单位与美国CCI或其代理商有过业务往来,但累计采购数额不大。集团所属单位在与CCI公司的设备采购业务中,均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此外,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电气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该公司从成立至今,尚未与CCI或其代理商有采购业务往来和合同关系。

  中海油则通过新闻稿表示,在得知相关信息后由党组纪检组牵头,组织审计监察部、工程建设部、集团采办部以及相关单位,组成5个调查组对中海油全系统自2002-2009年8年间与CCI及其代理商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

  在内部核查的同时,中海油还与CCI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共同展开调查核实。中海油引来自IMI公司的回复称,并无证据证明这些钱真正到了中海油员工的手中,或者说中海油一方有人有意索贿。

  中石油和中石油下属物资装备公司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书指控两次受贿金额达166万元人民币左右。不过中石油表示,至今仍在与CCI事件相关单位进行联系,但是没有获取相关证据,无法对此事作出评论。

  中核集团下属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则没有发布任何与此案相关的声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询问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转告相关负责人与时代周报联系,但是截至发稿前,该负责人仍无法联系。该工作人员称,“书记可能在开会。”

  行贿者为何偏爱央企

  由于CCI行贿案中涉及的企业多为央企,8月21日,国资委正式宣布介入此案进行调查。

  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国资委询问他们将以何种方式介入此案时,国资委宣传局新闻处相关人士要求记者提供书面函件将想要了解的情况传真过去,以便向相关部门咨询。但截至发稿时,国资委尚未就时代周报记者的问题作出回应。

  由于央企领导的身份的特殊性,央企的监管一直是个难题。央企数量在今年减少到136家,但数量越少,规模却越大,监管的难度也就越发增加。国资委曾在2008年9月10日发布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央企运行的各个环节中引致资产损失的50类问题进行了规定,有这些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但由于这个处罚标准却又是掌握在国资委手里,国资委往往又是央企的大股东,既是监管者又是参与者的身份,使得国资委如何有效监管自己的违规操作成为制度性难题。政企不分的央企和国资委的关系早已被舆论广泛质疑。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左大培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的管理体制混乱,没有搞正经的监管机构。本来,国资委成立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监管央企。但是你现在去找国资委,它可能还会抱怨,他并没有干预企业的权力。”

  北京某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则向时代周报表示:央企的管理肯定是有漏洞和缺失的,“但是究竟在哪里,我们搞不清楚,因为很多资料我们没办法掌握,只能就面上的东西泛泛地说。按道理,国资委是管理央企的职能部门,但是现在看来即使出台了相关法律也没什么效果。”

  左大培建议央企整治必须采取以下几种手段:

  第一是严打贪污受贿行为,将现在这种由外国人揭发,变为中国人的举报为主。第二是清除和杜绝利益冲突行为,“这是跟美国学来的,要把这些东西作为提拔撤换领导的主要标准之一。”第三则是清理财务,“有些央企连底下到底有多少子公司都没清理干净,当年鼓励办三产、子公司,最后连子公司数目都搞不清楚,财务就更不清楚了”。最后则是要保证职工的民主权利。

  左大培解释,“企业部门之间必须有相互制约的制度,美国的跨国公司采购都是有流程的,比如采购业务部是一个人就能决定的。一个部门提出采购意向,另一个部门提出质量标准,其他部门列出哪些企业合适,还有部门搞竞标。要是想行贿,就得挨个部门全买,那成本极高啊。”

  针对一些央企声称内部自查时没有发现与CCI有相关交易的说法,左大培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里不排除有预先行贿的行为。

  著名经济学家顾准之子、原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央企的许多组织职能其实和政府都是相通的,高级的央企领导都是由中组部任命的,低一点的也是由国资委提名,各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

  高梁认为,“央企的腐败实际上是政府部分官员的腐败在经济领域内的表现”,高将央企涉贿事件频出的原因,归结为现实中对发生在央企中的经济犯罪处罚过于宽松,“企业内部也要有监督机构,各级纪检机关在执行国企腐败案件时也不要怕揭家丑。老是怕这怕那,前面的问题不追究,现在的问题再不追究,以后就来不及了。”




责任编辑: 江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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