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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能源合作“强强联手”?

2009-09-14 09:37:03   作者: 潘家华  

前不久,法国前环境部长,现政府气候变化大使布鲁斯•拉龙德来访,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十九世纪是英国人的世纪,以煤炭技术领先于世界发展;二十世纪是美国人的世纪,以液态燃油技术左右全球经济政治格局;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将以可再生能源技术引领世界未来。听着“感觉”特别好,中华民族不仅复兴,而且称雄,技术路线就是可再生能源。但仔细一想,似乎并不那么简单。蒸汽机的发明,使煤炭的大规模商业利用成为工业化的基本动力;石油性能优于煤炭,取而代之实属必然;可再生能源在可预见的未来,成本高昂,杯水车薪,若取代石油,实不敢想象。
由此联想到中美能源合作:美国人的石油时代能够转向中国人的可再生能源世纪吗?从美国方面看,为应对经济危机,奥巴马政府大力投资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美国商务部长、财政部长、能源部长和国务卿先后来华,极力倡导中美可再生能源合作。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明确可再生能源为中美合作的重要领域。美国的高级智库“亚洲学会”和“布鲁金斯学会”等纷纷建言,绘制中美能源合作的路线图,共同应对能源与气候危机。中国官方和一些学术机构对此也态度积极——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及中国目前突出的环境危机,此举看来一箭多雕。
近一年来,美国学界频频抛出“两国集团(G2)”的概念,意在中美两强联手,共建世界新秩序。从经济上,按购买力平价计,美中在世界上数一数二;能源消费上,中国已超过欧盟二十七国的总和,低于美国约1/5,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必然超过美国;在温室气体排放上,中国已超过美国,两国一起,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40%以上。从石油的进口与消费上,显然也是美国第一,中国第二;在汽车消费方面,中国的汽车市场有望超过美国。
不仅如此,美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一直打压拉拢中国参与国际减排协定。小布什2001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一个理由就是中国没有参与减排承诺。奥巴马政府在哥本哈根气候协定的谈判中,一再要求必须包括中国这样的排放大国。美国国会通过的清洁能源法案,甚至将产品贸易与温室气体排放挂钩。中国则强调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要求发达国家率先垂范,但也表示要积极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如此看来,中美能源合作,政治上看应该是一路高歌,势在必行。接下来的问题是:在经济和技术层面上的合作,是否会出现“猛进”的局面呢?答案显然不容乐观。原因在于,首先,美中能源合作,口惠而实不至。应该说,美国技术先进,能源效率高,资金充裕,可以帮助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但是,美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美国不可能对中国有实际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纳税人的钱,由国会说了算,白宫没有多少发言权。美中对话、双边协定、机制不可谓不多,但几乎都是纸上谈兵,没有实际内容。中国积极参与美国主导的“亚太清洁发展伙伴计划”和“主要经济体会议”,只有雷声,没有雨点。美国强调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市场交易,反对政府干预。但同时,美国又限制所谓“军事目的”的技术出口。
第二,中国所处的城市化、工业化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不可能依赖可再生能源来完成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除水能外,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的能源密度低,而且不稳定,不可能作为需要大量且稳定供给的城市和工业发展的基础能源。另一方面,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这些新兴可再生能源,技术上尚不成熟,经济上成本高昂。作为一个资金、技术和管理技能均较为缺乏的发展中国家,显然也难以大规模商业开发利用。
中美能源合作,在经济与技术上不能“猛进”,但并不意味着不能前行。实际上,中美能源合作前景广阔。
首先,中美能源合作并不局限于可再生能源。中美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程度高,石油的安全供给,尤其是海上运输和陆上管道运输,中美需要联手应对。中国大力发展核电,也需要与美国共享生产与安全方面的技术。
第二,能源效率技术合作,也有着广阔的前景。例如,中美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与消费国,有巨大的市场作保证,在汽车燃油效率等能效技术的合作能使双方受益。
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尽管大规模商业合作时机尚不成熟,但合作研究与开发潜力依然巨大。美国承诺在2020年比2005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7%,在2050年比2005年减少83%,压力巨大。中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也已经树大招风。可再生能源为零碳能源,合作研发符合中美的共同利益。
第四,中美在一些技术前景尚不明确的领域,通过合作可以加速研发进程。例如氢能技术、碳捕获与埋存技术。双方可以共同投资研发,共享知识产权和收益。
第五,除硬技术外,美国的许多管理体制与机制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例如美国的排放贸易制度安排,将管制与市场有机结合,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中美能源合作有可行空间,但也要注意避免各种误区。首先是获得美国提供的“免费午餐”。美国的政治和法律体制以及美中战略竞争伙伴关系的定位,决定了美国与中国的能源合作只能是平等互惠的,美国人不可能在资金与技术上提供免费午餐,帮助竞争对手。我们需要自力更生,不卑不亢,合作共赢。
其次,开展中美能源合作,要抓住机遇,“大干快上”。事物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和商业性推广有一个过程,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发达经济体已完成工业化进程,经济技术能力较强,开发利用新能源属于锦上添花,不会影响社会发展进程。但中国则不然,高昂的成本,微不足道的能源生产量,而且还不稳定。盲目“大干快上”,并不符合中国发展的实际需要,还可能延缓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
再次,中美“双雄”主导世界。美国人提出了“两国集团”的概念,而且中美在许多方面似乎表现出“强强联手”的合作局面。这显然是一种误解。不论从哪一方面讲,中国均不足以与美国“称兄道弟”,一旦上了这条船,就可能下不来。而且,以中国的发展实力和需要,也没有必要去称雄。此外,国际社会对这一可能的“双雄”局面持警惕态度。法国气候变化大使拉龙德明确表示,中美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如此亲近,让欧洲觉得“受到了孤立”。其实,中美合作就是一个普通的双边合作,与中欧合作、中日合作、中非合作没有实质的区别。
第四,可再生能源技术是“争夺世界竞争力的王牌”。我们一定要主动竞争,防止被美国拉下。可再生能源技术需要投入,但不能不顾实际能力与需求。促进发展,增强国力是最大的竞争力,可再生能源技术只是综合竞争力中很小的一部分。
第五,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领域,中国应美国之邀或受其压力,“承诺减排限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是要根据发展阶段和社会、经济、技术、资源状况采取行动,低碳发展,不宜作出量化承诺。
中美能源合作,前景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政治和战略层面,中国可以而且也应该响应美国的合作动议。但在经济与技术层面,不可能而且也应该避免“猛进”或“大跃进”,需要谨慎前行。中美能源合作的政治属性,对于经济与技术联手,显然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经济与技术合作共赢,可能进一步推动政治互信。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迎接全球气候的挑战,中美能源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但还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速。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中美 能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