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巢湖市规范农村安全用电管理

2009-11-04 12:56:06 巢湖晨刊   作者: 欧伟  

10月30日,巢湖供电公司根据当前客户用电安全管理需要,结合农村生产用电现状,及时出台了《农村公共产权设备用电检查办法》,首次将城市用电检查办法导入到农村用电管理,统一非公司及用电个人资产的农村公共产权设备用电检查管理,切实增强企业的安全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户安全用电意识,不断规范农村客户用电行为。

《农村公共产权设备用电检查办法》主要包括:健全客户用电资料;按照产权分界,统一实施对农村公共产权设备供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规范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增强供用电双方的安全意识。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定期开展农村公共产权设备安全用电检查。加强农村公共产权设备分界点的安全管理;在农村公共产权设备产权分界处设置总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逐步消除定线损包干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以表计量工作,加大对不通过定点计量的移动电器的用电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配置符合规定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得代替闸刀开关。加强农业生产等非经常性用电的用电检查;严格执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要求农村配电台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确保“三率”符合要求;对季节性、时段性用电,要求指导和督促产权所有人在非用电期间断开其供电电源,降低农村用电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