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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风能资源测量有新规

2009-11-06 10:43:00 吉林日报   作者: 蒲晓明 潘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风电管理工作,使风能资源得到有序开发,保证风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近日,(吉林)省能源局、气象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吉林省风电项目风能资源测量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风能资源测量,是开展风电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期工作,由能源局会同气象局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风能资源测量工作;招标或委托确定的单位,根据省能源局和省气象局制定的测风规划,向省气象局提出立塔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省气象局出具“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核批复”,并报送省能源局备案。测风塔验收合格后正式测风,测风数据实时汇交省气候中心。测风数据满一年后,省气候中心出具测风数据是否合格的证明。“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核批复”与“测风数据审核证明”,是省能源局审核风电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通知强调,参与风电开发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尽快申报测风塔的备案或验收工作。未通过验收的测风设施,要按照省气象部门意见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气象局 吉林省 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