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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提振清洁能源大发展

2009-12-30 10:28:01 新华网   作者: 李惠子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6日表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法案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重、政府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研发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适配的先进电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两次审议后通过了这项法案,立法宗旨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

  新法案规定,中央政府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中央政府“督促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26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通过立法促进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这将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可再生能源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目前中国三分之二能源供给仍依赖煤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

  根据中国政府2007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左右。官方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已达9%,相应减排了6亿吨二氧化碳。

  中国上月公布了自主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王仲颖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15%是实现国家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加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信心”。

  中国太阳能利用和水力发电已居世界领先,风力发电装机容量也达世界第四。但太阳能和风力利用的难点是受太阳辐照变化、季节及天气变化的影响较大,因而发电功率存在间歇性和不稳定性。

  电力专家估算,全国三分之一风电上网不顺畅。

  新法案要求电网企业“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研发应用先进电力传输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

  王仲颖说,现有的电网是相对独立的区域结构,不能同步互相输送电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化已接近饱和,特别是西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必须输送到东部高电力负荷地区。只有实现全国电网区域间的同步连接,才能解决可再生能源上网难,同时实现风电、水电和光电互补,保障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后的供电可靠性。

  智能电网专家、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所长肖立业说,安全、高效、可靠的智能电网可以大规模容纳新能源接入,智能电网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犹如孪生兄弟”。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减税 清洁能源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