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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能源产业确定六重点

2010-01-14 09:32:11 深圳商报

  创新人才给予资助

  根据互联网和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自2009年起,市政府将连续7年,每年为两个产业各集中5亿元,也就是10亿元,分别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两大产业的发展。

  为引进产业人才,两个规划和政策提出,在本市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新能源企业连续从事研发工作1年以上的创新人才,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资助。同时,鼓励互联网产业、新能源产业人才申报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下称《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为:“2009~2012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50%,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2012~2015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40%,201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互联网产业《规划》还提出另一个目标,就是在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2家。这一目标实际上已经提前实现。2009年12月底,腾讯公司副总裁谢呼在向前来视察的中央部委调研组介绍情况时透露,腾讯2009年的收入超过百亿元,也是国内首家收入超百亿元的互联网企业。

  总部设深最高资助500万

  根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将予以最高5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转移资助。互联网企业承担并在深圳实施国家级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任务,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深圳设立总部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并优先予以用地安排。在深圳从事电子商务服务、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纳税当年,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互联网企业予以一次性最高10万元资助,服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予以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互联网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入驻政府投资互联网产业用房企业予以2年免房租、第3年房租减半资助。

  新能源产业确定六重点

  《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希望促进新能源产业成为全市“新兴支柱产业”,提出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2500亿元以上,年替代传统能源1500万吨标煤以上,相应减排二氧化硫1.3万吨、氮氧化物2.8万吨、二氧化碳2500万吨以上。

  《规划》确定新能源的发展重点为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六个方面,提出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开发促进、应用拓展、产业服务五大工程。

  推行太阳能屋顶建设计划

  新能源产业《规划》的实施也将给市民的生活带来新变化。比如在工作和生活的居所方面,《规划》提出到2015年,太阳能热利用建筑面积要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为此,我市将强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太阳能玻璃幕墙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

  另一个变化则与出行有关。新能源产业规划提出,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大巴、政府公务车、出租车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全社会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此,我市将实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开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示范推广。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2.4万辆以上,建设公交大巴充电站50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充电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配套基础设施完备。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新能源车 深圳 新能源 太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