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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几个难题

2008-12-02 09:06:09 中国能源网   作者: 韩晓平  

现在征收燃油税,需要考虑我们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改革进程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条件

国务院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后,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是说明这两项改革的重要性,需要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不能策划于密室,更不能闭门造车;二是说明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中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需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石油的价格税收政策关系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慎之又慎,反复权衡。中国的燃油税14年难以出台,引来诸多微词。但是,现在征收燃油税,也需要考虑我们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改革进程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条件,有以下几个问题是需要考虑的。

目前,全球采用燃油税的国家主要是一些人均GDP达到3万美元的发达西方国家和一些国土比较狭小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其人均GDP也在1.5万到3万美元之间。发展中国家中,巴西征收燃油税,其2007年人均GDP也达到6842美元,是中国人均2280美元的三倍多。巴西2007年GDP增长幅度5.4%,是“金砖四国”中最低的,这与它的高燃油价格政策不无关系。中国可以效法巴西,但是能承受这样一个较低的增长吗?

征收燃油税的国家和地区,农产品是不限制价格的,油价高低可以直接传导给农产品和食品,政府只需要补贴为数不多的穷人。目前还不清楚中国的燃油税费改革方案中如何解决保护农民利益问题。如果不能放开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直接传导给市场,那么就要直接补贴农民。

中国各地农民耕种的作物和耕作方式大不一样,人均耕作面积也不一样,贵州农民一户可能只有1亩-2亩水稻田,又在大山上,可能用不上农业机械;东北产粮区的农民一户要种好几百亩小麦玉米,没有农业机械根本不可能耕作。不同地区的吨粮油耗可能完全不同,如何公平补贴,是一个难题。如果是一项改革最终的结果将造成各级政府不得不拿出巨额资金对三分之二以上的国民进行补贴,会不会形成“割自己的肉下酒”的尴尬局面?

燃油税是纳入《公路法》的道路交通建设税,农民的拖拉机、收割机、抽水机是不上路行使的,渔民的渔船也从上不了路,牧民虽有汽车、摩托车,但草原上根本没有道路,是否他们无需承担道路建设的相关税收?

一旦征收燃油税,还会造成整个交通运输系统的成本增加,运费会直接传导到所有终端商品和公共服务上,从而引起通货膨胀和地方政府巨额财政补贴问题。目前,北京对每辆出租汽车补贴1500元/月,对每一个地铁乘客每次乘车补贴2元,对每一个公共汽车乘客每次补贴1.2元。但是,其他省市的城市能不能背得起这个包袱?

目前,全球经济萧条,中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波及和影响,10月电力销售出现多年罕见的负增长,国民经济已经亮起黄灯。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大力减税和打压油价,英国已经将增值税从17.5%降低到15%,美国的油价也已经低于中国,其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经济复苏,保持国家的竞争实力。

中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出口已经严重受阻,要维持制造业优势、解决亿万农民的就业问题,中国现在不仅要应对越南、印度、孟加拉等国的挑战,美国也在大力恢复制造业优势,对中国构成新的竞争压力。此时此刻增收燃油税或提高油价,也需要对于制造业的承受能力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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