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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与中联公司签署煤层气项目合作协议

2010-03-15 10:27:08 晋城在线   作者: 赵立强  

3月14日下午,山西兰花集团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正式签定煤层气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我市地方煤层气产业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

市长王茂设出席签约仪式。副市长王树新在仪式上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兰花集团董事长贺贵元,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孙茂远在仪式上讲话,并代表双方企业在煤层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冯三利主持仪式。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巧珍,副市长李章宏,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秦继荣出席仪式。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由原煤炭部、原地质矿产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于1996年联合组建,主要从事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销售和利用,在国家计划中单列,具有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专营权,目前是我国《大型油气田和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晋城是中联公司发展的重点区域,公司在全国第一个取得晋城范围内煤层气探明储量403亿立方米,从2004年实施了“沁南煤层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潘河先导性实验项目”,2009年10月竣工投产,取得了多项先进技术组合,平均单井产量最高的成果;还实施了“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煤层气直井开发示范工程”、端氏多分支水平井示范工程、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等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建立协调、合理的煤层气与煤炭开采程序,实现煤层气资源和煤炭资源的协调、联合、联动、和谐开发,山西兰花集团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国家政策要求和企业本质,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煤层气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企业现有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以及煤层气矿业权区块范围内,在双方合作区域内进行勘探、开发和利用煤层气资源;在双方合作区域的煤矿内,进行煤炭与煤层气资源协调开发的技术性探索实验;双方还确定专人建立交流与会商制度,并积极为对方提供一切方便,尽快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加快该地区煤层气勘探开发步伐。

王树新在讲话中指出,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家大型煤层气开发企业,在煤层气开发利用方面,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兰花集团和中联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可以互补优势,创新优势,提升优势,起到强强联合、多赢、共赢的目标,对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合作双方的核心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双方的战略合作,并将协调各方,创造条件,为煤层气开发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同时希望合作双方本着务实、开明、睿智、诚信的态度,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战略合作的各项实质性工作,加快合作步伐,为晋城煤层气产业的发展,为建设国家新型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贺贵元在讲话中指出,中联公司作为专业从事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输送、销售和利用的国家大公司在煤层气开采利用方面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兰花集团作为以煤炭开采为主业的地方国有大型企业,近几年来也在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这次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正式确立,希望双方能够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尽快成立合作公司,早日实现合作共赢。

孙茂远在讲话中说,山西兰花集团是晋城市最大的股份制企业,兰花科创是国内知名的优秀上市公司。为支持兰花集团发展,中联公司与兰花集团在此前就已签定《山西省沁水县必底井田煤炭勘查开发协议书》,同意其在中联公司36.7平方公里的煤层气矿权区块内进行煤炭资源勘查。今后,中联公司愿意与兰花集团就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利用探讨多方位的合作,双赢互利,为煤矿瓦斯治理服好务,创造煤层气企业与煤炭企业友好合作的典范,为晋城乃至全国的煤层气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中联公司 煤层气 兰花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