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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近期将明确

2013-08-02 09:58:00 路透中文网

深陷产能过剩及各种贸易争端问题的中国光伏业有望迎来另一利好;中国证券报周五报导称,从权威渠道获悉,有关部门近期将明确光伏电站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此举有望增加光伏电站运营利润,并对下游的设备销售产生带动作用。

报导称,目前光伏电站运营企业增值税为17%,据机构测算,如增值税下调8.5个百分点,相当于上网电价增加0.02-0.04分人民币/度,电站回报率将上升1%-2%。

去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光伏电站项目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印发的通知,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国务院7月中旬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显着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

而7月末在历经六周的谈判后,欧盟和中国贸易官员透过电话达成协议,将中国出口至欧洲的光伏面板最低售价确定在接近现货价的水平。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光伏电站,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