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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揭秘欧盟对华光伏“双限”:长久掌控“命门”

2013-08-12 16:57:27 广西新闻网

7月中旬以来,曾经备受折磨的中国光伏迎来了接二连三的好消息。

先是我国裁定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令那些好不容易挨过了“寒冬”,却也命悬一线的中国晶硅厂家们着实兴奋了一阵。随后,重大行业政策性利好—“光伏国六条”又千呼万唤始出来,而此前曾对中国光伏百般刁难的欧盟官员们却也好似一夜间变成了善解人意的“知心大哥”,竟给中国光伏留下了一条“出口价格下限0.56欧元/瓦,年出口总额7吉瓦”的“活路”。

但在欣喜过后,作为经历了大起大落,理应渐趋成熟的中国光伏人,是否更应居安思危地考虑一些问题呢?例如,欧盟“知心大哥”给“中国兄弟”留下的,真是一条“活路”吗?事实上,几经周折,中国光伏被迫作出的“双限”承诺(限低价0.56欧元/瓦、限总量7吉瓦/年)仅执行至2015年,“待执行期满后,欧盟还将就中国光伏产品的准入与我国展开新一轮谈判,而这却意味着,从此以后,中国光伏的‘命门’(价格、总量),将长久掌控于他人之手。”一位不愿具名的权威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着重解释道,“此番‘价格承诺’中,有一则不为太多人所知晓的条款,即欧盟对我国提出要求,2015年再谈判时,若向中国开放更大的市场(7吉瓦/年以上),则仅限于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新一代光伏电池”。

“活路”前途未卜

根据“双限”承诺中的“下限”承诺,未来我国出口至欧洲的光伏产品必须在0.56欧元/瓦以上销售,而根据记者掌握的数据,历史上我国输欧光伏产品的最低价为0.38欧元/瓦,依此推算,未来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的销售价格涨幅将近50%。要知道,这一涨幅的前提是,欧盟绝不允许中国企业像应对此前美国“双反”那样“曲线救国”。

曾有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此次中欧约定,一旦发现某家中国企业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双限’,则将立刻对其征收47.6%反倾销关税。此外,在欧盟与我方的价格承诺协议文本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在发现并制止中国企业可能采取的‘曲线救国’措施。例如,协议对中国企业的投资转移(成立海外公司,再出口至欧洲),瞒报光伏产品实际功率、买一赠一(变相降低售价)等应对‘招数’,均设置了严苛的制约条件”。

而在“上限”方面,未来我国光伏年出口总量则必须控制在7吉瓦以下。对此,熟悉欧盟光伏发展战略,曾任德国亥姆霍兹柏林材料与能源研究中心纳米器件研究室主任,现为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太阳能中心主任的陈颉博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在没有更大力度政策驱动的前提下,根据EPIA(欧洲光伏工业协会)年鉴,2013年欧洲预计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3.8吉瓦/年-14.2吉瓦/年,2014年的这一数字预计会达到15吉瓦。这意味着在欧盟留给中国光伏的市场份额之外,还有7吉瓦-8吉瓦的空间”。

那么,这7吉瓦-8吉瓦的市场份额又会留给谁呢?“毫无疑问,除了中国,能够提供与之匹配产能的国家,主要是美国、日本和欧洲自身。”陈颉介绍,“与我国光伏业95%以上为晶硅厂商的格局不同,在欧美日,薄膜太阳能技术几乎占据了整个行业的70%”。归根结底,在陈颉看来,“欧盟为中国设置‘双限’的根本初衷,就是要创造环境,支持光伏新技术,逐步淘汰老技术”。其理由亦十分简单,“限制了中国晶硅产品的价格,就为欧美日的薄膜产品趟平了道路,未来,在欧洲售价约为0.63欧元/瓦-0.67欧元/瓦薄膜光伏产品的竞争力将大大增强(薄膜取胜不仅在于价格,而主要在于其弱光性好及由此导致的年发电总量优势上,此外,薄膜在与建筑一体化方面也具有优势)”。

这一切加之上文提及的“未来若向中国开放更大的市场(7吉瓦/年以上),仅限于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光伏产品”的条款,可以预见,即便2015年后中欧“再谈判”,也无法令中国晶硅光伏在欧洲更进一步,相反,受到价格等因素的制约,“7吉瓦/年的份额”能否长治久安,都还是一件说不准的事。

中国光伏要居安思危

意识到了潜在的危机,再来看看今天中国光伏的现状和心态:首先,欧盟“知心大哥”的确留下了一条“活路”。其次,“国六条”等利好新政的陆续出台,更为行业启动了一个空前庞大的工商业分布式发电内需市场。此外,对光伏愈发“友好”的金融环境、产业合作环境,正在鞭策“电站证券化”的大踏步前进……一个“内外兼修”,几近完美的“供需关系”似已逐步确立,而在新一轮繁荣指日可待的预期作用下,或许又将有一批光伏企业可以暂时地“高枕无忧”了。

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中欧光伏贸易争端“首战告捷”的基础上,一些中国光伏企业、行业协会思考的却是如何抢占“胜利果实”,日前,坊间流传“某协会正在制定输欧光伏配额(7吉瓦)分配办法”就是佐证。甚难想象,一个不靠“质量”靠“分量”的畸形秩序,如何能使中国光伏屹立不败。

对于这一现状,包括陈颉在内的多位业界专家纷纷建言,我国政府、光伏业必须居安思危,大力扶持符合国际潮流的新型光伏技术,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其中,特别应及时、着重弥补我国在国际未来主流光伏技术—薄膜领域的“短板”。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根据国家规划,2015年我国光伏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5吉瓦,未来三年中国将新增装机容量10吉瓦/年,加上欧盟留给中国光伏的7吉瓦/年,中国光伏未来三年将拥有17吉瓦/年新增市场。

但不要忘记,中国拥有30吉瓦的光伏产能,在可预见的未来三年快速增长后,内需光伏市场的萎缩几乎不可避免,而若我们不痛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届时(2015年后)光伏今天“惨痛教训”或许会再次重演。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光伏企业,光伏产品,光伏“国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