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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知下调上网电价

2013-10-11 11:16:07 中国能源网

市场上近两个月关于火电上网下调的猜测,伴随着赣能股份 (000899.SZ)的一纸公告,最终揭开了面纱。10月9日,赣能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据发改委通知,公司所属发电厂将下调上网电价0.01元/千瓦时,由现行0.4852 元/千瓦时调整为0.4752元/千瓦时。

根据对多个电厂信息的汇总,除新疆和云南本次上网电价未下调外,部分省区市的每度火电上网电价下调幅度如下:山西0.9分、贵州0.97分、江西1分、河北1.04分、山东1.17分、河南1.25分、甘肃1.34分、天津1.35分、福建1.44分、安徽1.49分、广东1.89分、广西2.2分、浙江和江苏均为2.50分。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1942号)(以下简称《通知》),本次电价下调为全国性火电上网电价下调,《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根据《通知》要求,火电上网电价的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五大电力集团的部分下属电厂已收到相关通知。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上网电价